夫出軌10年無察覺,是「單純」還是「不關心」?
A:亞琴好,我通常會對遭配偶外遇的人說「辛苦了」,不過我看妳實在太單純還是對妳先生不大關心,過度無感了,怎會老公10年外遇都沒察覺呢?也可以說是太幸運了,妳10年來一點都不痛苦,或許這點也讓妳先生對妳絕望,而且2年前他已經提出離婚一次了,其實是敲了一個大警鐘,妳也沒警覺,更別說8年前A女丈夫已再三告知!
不過「對丈夫無感」在法律上是沒有責任的,妳丈夫是外遇搞事的單一有責配偶,因此他無法片面要求離婚,就算找律師也不會得逞。但的確如果他搬出去住個5年以上,你們的婚姻有可能被認定已發生破綻,現在不論台灣或日本,許多法官對於婚姻出現破綻無法復緣的夫妻,不會想硬用制度來強將不合的兩人綁在一起,那他就有可能離婚成功的!但基本上幾年內,他仍無法強行離婚,這點可以稍微安心。
編注:2025年2月20日行政院通過離婚制度相關修法草案,刪除《民法》第1052條「有責方不得請求離婚」的但書,未來雙方無論是否被認定為有責,都可以提出離婚。修法也同時放寬,「若5年內累計分居時間達3年,得向法院提出離婚之訴」。
此外,關於經濟上的問題,你們結婚30年,婚後財產、房產可以平分一半,因此妳若擔心老後生活條件的話,就跟日本想要離婚的妻子們一樣,做好「離婚預備軍」的準備,,蒐集好先生外遇證據,包括錄下他說A女的談話等,而且要調查及掌控家中所有資產,能過戶的就先過戶,以防屆時老公脫產!
拓展自我世界,而非倚賴變心老公
但是另一方面,我覺得妳應該改變的是你的人生觀,妳不是已經57歲,而是才57歲,人生今後還大有可為。妳應該多多拓展自己的世界,不要只想依賴已經變心10年的老公,況且妳還有女兒站在同一邊,不必老是擔心受怕。
妳雖然已經離職10年,但是57歲還能做的事也很多,尤其現在各界都很欠缺人手,政府也有許多輔導培訓中高年女性二度就業的計畫,妳也可以嘗試,至少再度走出家庭,就會增加妳人生的信心,有點收入加上跟妳先生平分的財產,老後就不會發愁,人會更加抖擻起來的!
我覺得妳對先生的無感,多少是因為妳對另一半並不那麼關心或愛情稀薄化了;但如果妳真的那麼不想離婚,還對丈夫有愛意,也可以朝不離婚的方向去做。
因為據我理解,女人如果想要離婚,只要自己經濟條件不差,都會堅決到底,但男人則未必。男人離婚的熱度有限,常說了不算數,就像1987經典電影《黑眼睛》,男主角在俄國跟已婚女人墜入情網,山盟海誓要各自離婚而結合,但男人回到義大利連提都不敢提,女人卻真的離婚而落魄不堪!
男人堅持離婚的到底不多,尤其妳先生看來是在A女逼迫下才要求離婚,2年前他縮回去一次,這次恐怕是因為滿10年,他或許不得不履行約定了!
他跟A女外遇那麼久卻到現在才來提離婚,或許他也對10年都沒發現他外遇的妳很不滿意,但只要他沒搬出去,王牌就在妳手上,妳要對妳老公好一點,多關心多愛他一些,他大概就又會縮回去,不再提離婚,或許妳還有可能挽回丈夫的心,他跟A女的關係或許也會因此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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