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有陷阱?
在台灣,多數勞工長期繳納勞保費用,普遍相信退休、意外或病痛時就能獲得保障。然而,專家提醒,其實有三類勞工最容易掉入勞保陷阱,一旦發生事故,恐怕多年繳費卻一毛錢都領不到。
長期研究勞保制度的張秘書指出,這三類人分別是:1、不清楚請領權利時效而延誤申請者;2、單身未婚、沒有受撫養遺屬者;3、在職場轉換中勞保中斷者。
所有規定全寫在《勞工保險條例》及施行細則裡,看似保障勞工權益,卻有不合理之處,但大多數勞工鮮少仔細閱讀,等到需要時才發現可能「多年繳費全白費」。
例如,隨著少子化與不婚不生風氣日益普遍,單身未婚者的比例逐年攀升。若父母及祖父母均已過世,兄弟姊妹又未受撫養,一旦本人不幸身故,累積多年的勞保年資將全數歸零。張秘書表示,這使單身族在勞保制度中處於弱勢。
了解風險後,接下來便是詳細剖析《勞工保險條例》與施行細則中最容易影響勞工權益的三大陷阱:
1、請求權僅限5年,逾期喪失權利
《勞工保險條例》第30條規定,勞工自「得請領之日起」計算,若超過五年未申請相關給付,請求權即消滅。例如,若家屬死亡應請領給付,但超過五年才提出申請,將失去資格。
此一規範同樣影響《勞基法》下的退休金請求權,例如高薪低報情況下,勞工僅能追溯近五年的差額。
2、單身未婚勞工,遺屬請領權受限
《勞工保險條例》第65條雖明定遺屬年金給付的順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及兄弟姊妹,但卻有盲點,《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85條第6項卻補充規定:若受益人為孫子女或兄弟姊妹,須提出被保險人「撫養」之證明。
若有民國91年12月31日前的投保證明,家屬可以選擇申請遺囑津貼。換言之,單身未婚勞工若父母及祖父母均已過世,兄弟姊妹未受其撫養,身故後其多年繳納的勞保費恐全數遭「充公」。
3、中斷勞保,死亡給付歸零
《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規定,被保險人須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家屬才能請領死亡給付。若勞工因轉職或失業導致勞保中斷,期間不幸身故,即使過去累積多年保險年資,也無法請領任何死亡給付,僅有在已符合老年給付資格者例外。
張秘書提醒,這三大陷阱都不是少數案例,而是許多勞工實際遇到的情況。如果你正好屬於上述三類人之一,更應仔細檢視自己的勞保狀態,避免辛苦繳費一輩子,最後卻換來「被充公」的遺憾。
遺產不會自動給兄弟姊妹的孩子繼承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表示,許多單身族雖然膝下無子,卻可能會有親近的姪子、外甥或想照顧的晚輩,想將遺產留給他們(尤其是從父母繼承來的不動產,希望歸回本家)。
但如果父母與兄弟姐妹也早一步過世,甥輩、侄輩就不是法定繼承人,也不能代位繼承,未列在「法定繼承人」之中,若無法提出「扶養證明」,最後遺產恐在無人繼承狀態下全部「充公」。因此,最好的方法最好的解決之道:
●立一份有效的遺囑,把遺產留給你指定的對象;
●把房子設定信託,保障你愛的親友擁有居住權。
無論是勞保權益,或是人生最後的遺產安排,都需要事先規劃,而不是臨時抱佛腳。若能及早檢視自身狀況、搭配專業建議與法律工具,才不會在關鍵時刻,才驚覺「辛苦一輩子,最後什麼都沒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