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扛長照3年,送85歲母住安養院被批不孝!手足毀諾「要平分遺產」…她悔嘆:苦撐照護換來兄妹爭產

獨扛長照3年,送85歲母住安養院被批不孝!手足毀諾「要平分遺產」…她悔嘆:苦撐照護換來兄妹爭產

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父母照護與安養成為許多家庭必須面對的課題:誰來負責?如何分工?又該如何避免日後的遺產糾紛與手足爭產?日本一位54歲女性在家中排行老二,由於手足移居外縣市,唯獨她住離娘家最近,因此父親去逝後照護獨居母親的責任落在她身上,媽媽、手足也承諾「遺產都給妳」。

但長照病母3年後,她身心俱疲,不得以將母親送進養護機構。母親卻在3兄妹探訪時哭著說「想回家」,哥哥、妹妹更指責她卸責推諉,非但沒人感謝她過去3年付出,還反悔要求將來遺產平均分配,讓女子悔嘆:「我過去的辛苦究竟算什麼?」

 

進入高齡化社會,許多熟齡族在邁入人生下半場的同時,往往也面臨父母老去需要照護的問題。在日本有許多人為照顧長輩蠟燭兩頭燒,最終不得不減少工時、甚至離開職場,衍生「隱形照護」一詞。而衛福部推估台灣因照護父母受影響的工作人口(隱形照護)也有230萬人,其中有13.3萬人因此離職、17.8萬人選擇請假、減少工作時間,或彈性調整工時。

 

這些照顧者除了要承擔家庭、經濟、照護等多重壓力,還可能因為沒有照顧替手、手足沒有分擔照顧責任、冷言冷語,與家人產生衝突,有時甚至演變為手足關係破裂的親情悲劇。

 

「遺產」成免罪符,手足把照護責任都推給她

 

日媒《THE GOLD ONLINE》近日就分享真實案例,點出照護需求往往突如其來,如何分工照護父母與籌措費用、父母過世後如何處理遺產等,都需要家人預先謹慎協商,建議家庭能提早討論:「如果有一天真的發生了,我們該怎麼辦?」

 

54歲A子在家中排行老二,婚後住在距離娘家15分鐘車程的地方,一邊做兼職、一邊養育兩個孩子。由於哥哥、妹妹已移居外地成家,因此父親過世後,她便常在週末抽空探望獨居的母親。

 

對她的孝心,母親點滴在心頭,常說身後要將大部分的房產、土地、存款留給她繼承;而手足也對A子擔起照顧母親的責任表達感激,總把「遺產都給妳,拜託妳照顧媽媽」掛在嘴邊,把照護責任全推給她。

 

當時A子認為,畢竟自己住離娘家最近,而且孩子年幼時也是媽媽幫忙照顧,「現在該換我付出。」加上娘家房產估計超過3,000萬日圓(約新台幣620萬元),若能因此分得遺產補償,也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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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不住長照送母住安養院,反遭手足指控卸責

 

只是隨著年紀增長,母親健康狀況急速下滑,82歲那年更因為跌倒骨折,幾乎無法自理生活。A子不得不減少兼職時數,回娘家幫忙備餐、洗衣、陪伴就醫,甚至因母親拒絕居服員等「外人」協助,連每天的洗澡沐浴也由她一手包辦,一周有一半以上時間待在娘家照顧。

 

而這期間,哥哥、妹妹僅在母親骨折住院期間來探望過一次,安慰她「辛苦了」、「真不容易」」就回去,沒有實質上的分擔。就這樣,「隱形照護」持續3年後,A子已身心俱疲,最終在徵得手同意後讓母親入住養護機構。

 

只是全家人去養護中心探視時,母親含淚哭喊「想回家」,讓A子心碎不已,更痛苦是兄妹指責她拋棄媽媽、只想推卸責任,「既然如此,之前說好遺產都給妳就當沒這回事,大家還是平分吧!」

 

事實上,A子為了照顧母親不得不減少工時、收入銳減,且母親每月年金只有14萬日圓(約新台幣29000元),不足以支付日常生活費、住院雜支、醫療費用等,全賴她自掏腰包墊補。想不到3年來付出時間、金錢、健康沒人感謝,手足反而理直氣壯說要平分母親將來遺產,讓她震驚又氣憤!

 

打造證據鏈「讓單據和紀錄說話」

 

上述案例,只是長照現實下的縮影,儘管母親、手足都曾口頭承諾「大部分或全部遺產留給妳」,但沒有書面文件佐證,依法在母親身後仍須平均分配給每位繼承人。

 

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建議,父母生活上所需費用,最好能先用老人家的錢來支應,否則在父母過世後,要主張自己代墊醫療費、生活費等,想在遺產中先行扣除是必須舉證的,若兄弟姊妹不認帳,恐怕得訴之法律,程序上有許多不確定性。

 

 

而若父母名下沒有財產可以維持生活,需要受扶養的時候,也可以向子女提出請求扶養費的訴訟,但一定要記得保留單據、打造證據鏈,「讓單據和紀錄說話。」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能否證明己方之支付」是致勝關鍵,所以務必要整理所有支付紀錄,包括:

 

1、醫療單據:住院費、手術費、藥費、看護費收據。

 

2、生活開銷:房租、水電費、生活用品的繳費證明。

 

3、金流軌跡:銀行轉帳明細、信用卡帳單、支票影本。

 

發生照護議題時,就是最好的討論時機

 

普華家事與高齡權益部門主持律師賴芳玉則直言,許多人自認家庭關係和諧,絕對不會遇到上述狀況,但在現實、經濟等諸多層面交迫下,再緊密的手足關係都可能生隙。

 

尤其家事案件中常見「天邊孝子症候群」,長居外地的兄弟姊妹指責主要照顧者顧不好,甚至告上法庭的案例並不罕見。她建議,可訂立「家族(庭)協議書」,就照顧父母、財產管理等重要事項預先達成共識。

 

賴芳玉說,不妨在家中長者發生照護議題的時候,將「醫療、費用、授權範圍」,以及「日後是否有無申請監宣、輔宣」,「目的是什麼」都規劃進去。例如若將來要為長輩規劃安養信託,而老人家已處在失能狀態,就必須透過「監護宣告」來處理,由監護人來跟銀行簽約,且最好經過公證,避免日後產生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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