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3
彭菊仙
先生的母親和我的母親在這兩、三年相繼過世,我必須說,直到現在,我的內心仍摻和著非常複雜的情緒。母親經常進入夢中和我溫暖擁抱、閒話家常,而每每在夢醒時分,我仍沉湎在夢裡,思念著母親為我洗手作羹湯的種種慈藹畫面,縷縷不能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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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
元氣網/編輯陳學梅整理
台灣在2025年就要邁入超高齡社會,屆時每5人中就有1人是65歲以上的老年人。這樣的現象導致有越來越多的年長者需要被照顧,「長照需求」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照顧者所承擔的照護壓力、醫療及生活花費,甚至壓垮不少家庭。作家黃大米分享,一名80多歲老父親生病後,堅持不讓家人請看護,要兒子自己顧;導致兒子只好白天忙工作,晚上接著照顧爸爸;長期下來,兒子積勞成疾不堪負荷,在50多歲生日當天過勞死;這案例讓黃大米更加堅定要找看護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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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85
A:我是敏雄,今年62歲,老婆59歲,兩個兒子32歲跟27歲,都獨立在外了,家裡只有我們兩人。我想請教的是我跟一個女人的問題,她說願意當小三,但拿了錢就不見面,這算不算詐欺?我是否可以報警把錢要回來?一年多前,有位10年前曾共事的前同事來約我喝酒,她大約42歲吧!那天談得很投機,當晚就上摩鐵發生關係了。她說,因為弟弟生意失敗,欠了很多錢,如果我能給她一些支援幫弟弟,她願意當我的小三。我正好覺得夫妻生活單調無聊,求之不得,就答應了,但我連續2週內匯了3次共110萬元,她卻從此避不見面!其後過了半年,她又來說實在急需錢,跟我要了30萬元,給錢當天,我們又上床了,但之後她推三阻四不見面,上月也是一樣,說要20萬,我也還是相信她,也是見面當天給錢、上床。我自己有回春之感,當天很滿足,但那之後又故態復萌,找她都稱工作很忙或當天身體不舒服等等,也不肯見面,只是偶而回回我的訊息,這樣算什麼小三?我是5年前獨立創業很成功,資金進出也由我自己管控,老婆不知道我在外面女人身上花了160萬,但多少對我過去1年的行為感到異樣,可能懷疑我去買春吧!這女人跟我拿走那麼多錢,卻不見面,我是否能去告她,要她退錢?但如果她願意隨call隨到的話,我還是可以接受她的。只是看來她除非缺大筆錢,否則要她出來也不容易;我花了大把錢,實際上她並沒有成為我的女人,這豈不是詐騙?我實在不甘願,到底該怎麼想她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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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黃明惠 整理
「兒子把房子賣掉,父母住超商」、「長孫把透天厝賣掉,阿嬤噴漆抗議」,近期兩起社會事件都引發民眾關注,無獨有偶事情都發生在台中。兩件事情會引發討論,就在於民眾討論父母老年到底該不該把財產過戶給子孫;不過俗話說家和萬事興,但只要遇到「錢」的問題,很多時候都會延伸出各種爭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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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1
今周學堂
徐佳馨曾看過一位朋友以900萬元入手房產,不到幾年時間,房價很快上漲到接近1200萬元,怎麼看這都是一個穩賺的投資,但這位苦主購入房產後不但要背房貸,還將房子拿去抵押做二胎貸,把借出來的錢拿去買股票,最後落得股市慘賠、還把房子也賠進去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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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5
郭美懿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 雙方 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 雙方 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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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愼盾揆
長輩說鄉下有很多學識不高但很善良的女性,只要找一個這樣的人來結婚就好。我後來才知道,這種想法當時並不少見。在盲人學校裡也遇見幾位曾聽家中長輩說過這種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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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82
Q:我是健宏,今年49歲,老婆47歲,結婚20年,兩個女兒分別18、16歲,小兒子11歲。我很想離婚,也已搬出來獨居半年,主因是近10年來一直遭老婆否定,動輒得咎,都快活不下去。我想離婚,但老婆不肯,也擔心會影響孩子,我該如何是好?我在老婆眼中,不僅一無是處,連跟我相關的一切也加以否定,像我在精密機械業工作,這也算是台灣製造業的重要支柱,公司也算是有頭有臉,但任職電子業、賺錢比我略多的老婆卻總瞧不起說:「你們業界水準未免太低了!」跟其他行業相比,我的年終也算不錯,但回家拿給她,也被打臉:「這是年終嗎?你在幹嗎?你們公司在幹嗎?」參加孩子的活動,我早起去佔位,她姍姍來遲卻說:「怎麼是這種爛位置?」不管我做什麼,老婆總是不滿意。尤其近10年,她公司發展順遂,年薪變成比我高,態度更差,我實在受夠了!我以為只要稍微忍耐、多努力一點,就能維持家中和平,家事幾乎都是我在做,也盡力分擔孩子的事,但她永遠不滿足。我能體會她或許為了追求高薪、升遷而倍感壓力,但我的體諒完全沒有打動她。像有次她要我洗碗,我想先把信件回完,她氣到當面把我的威士忌倒掉;我們偶而才帶孩子回老家,告別時我爸媽心疼孫子,叮囑「小心天冷別感冒!」這麼普通的對話,老婆卻覺得是說她不會照顧小孩,不肯再帶孩子回去。我每天都不想回家,多年來遭到霸凌的無數小事是否能構成離婚要件?我2個月前提出離婚,她生氣說「就算要離婚也是我提出,我都46歲了,你現在拋棄我,我怎麼見人?」在乎外界看法的她死不答應,但我不可能繼續這樣活下去!現在有孩子,日子還能勉強過,但想到下一個10年就覺人生無望,而且10年後孩子都大了,我更無法跟老婆獨處,在一起連呼吸都困難,壓力甚至引發皮膚紅腫等狀況。搬出來自己住之後,各種毛病瞬間消失,更加深離婚的念頭,就算要上法院打官司都想跟她分手。我搬出來後她沒要求我回家,但2個月前提出離婚要求,她覺得很沒面子,要我先回家跟孩子們說清楚再談,我才知道孩子們都很想我,覺得爸爸一人在外生活很可憐,看到孩子們的眼淚,我實在不忍心,尤其兒子嚎啕大哭,讓我不知如何是好?但才回家2天,老婆沒幾分鐘就故態復萌,開始罵人,甚至把我正要吃的菜飯從餐桌掃落,所以我偶而才回家。不知這樣的狀態是否算遭家暴,是否能構成離婚理由?我也怕她堅決不離婚或不讓我見孩子,我該怎麼半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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