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1
翁申霖
打完爭產官司並拿到判決書,郵局卻不給領出遺產?一名老父過世後,家中5名子女因遺產分配不攏,而上法院打官司請求分配遺產,官司好不容易落幕,其中一兄長持確定判決請求提領父親部分存款時,郵局卻以金額不符為由,婉拒讓他領錢,郵局這樣做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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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王聖華/任林教育基金會諮商中心副所長
婆媳關係是一個家庭中最特殊,又牽扯涉廣的關係狀態,我們鮮少接收到比較正向的婆媳關係,通常聽到的是媳婦需要咬牙忍耐、披荊斬棘、調整自己才能在嫁入的婆家裡生存下去。當媳婦經歷諸多苦難,終於「熬」成婆時,那些內在酸甜苦辣、心裡的傷好像就突然可以有一個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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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4
營養醫學博士 劉博仁
多年來,癌症一直高居台灣十大死因首位,所幸,進步的醫療為眾多癌友爭取到更多生存的機會,也因此,除了勇敢對抗,病人更需學習如何與癌細胞 和平 共處。本書從治療、調理、日常保健三個面向切入,解除大家對癌症的各種疑惑,幫助癌友用最有效,也最適合自己的方式,重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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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李承憲(Ilchi Lee)
寫這本書是我步入60歲之前,回顧前半生時出現的一個構想。我想知道接下來的餘生,我計畫要做什麼。在我年輕時,認為活到60歲就已足夠了,因為當時的平均壽命不是很長,能活到60歲已經算很不錯了。但時至今日,情況早就不同了,比起60歲,多活20~40年已經很常見。但遺憾的是,我們的文化仍然被過去這種活到60~65歲就夠了的觀念深深影響著,導致超過這個年齡層的許多人都抱持著得過且過的心態活著,失去了生活的目標與熱情。最重要的是,大多數的老年人不知道如何維持健康和活力,從而剝奪了他們積極生活的能力。現在我們的壽命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長,每個人都想知道如何在晚年活得更好。所過得有意義。這種心靈目標可以讓我們在每個當下都活得鮮活有意思。缺乏靈性的生活,即使活到80歲也會感到無聊和毫無意義。寫這本書時,我主要想的是那些超過40歲的讀者,他們正開始思考如何規畫後半生的生活。但是,這本書也可以幫助到任何人,不論年齡大小,只要是想擁有一個有意義的充實生活,都可以從這本書獲益。畢竟有一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除非我們不幸早逝,否則總有一天會步入老年期。規畫美好的老年生活,應該像規畫職涯或繳納退休金一樣正常。每一個人都要面對「老之將至」這個事實,而你現在的生活方式將對你今後的幾十年生命產生巨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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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4
中村恒子, 奧田弘美
55歲的奧田弘美與93歲的恒子醫師,一起針對「人生下半場」的各種「不安」,分享彼此的真心話。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的前2個月,16歲少女為了成為醫生,隻身一人從尾道市前往大阪,走過動盪不安的時代,把兩個兒子養育成人,直到90歲為止,一直認真做好精神科醫師的工作。她深受6個孫子喜愛,卻決定在安養院度過最後一程。堅持「長輩最後的體貼」和「人生最後的分寸」,這就是恒子醫師的一貫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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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2
吳若權
在宗教、種族、政黨之間,常會因為爭奪利益而假冒「自由自在」之名,行權力鬥爭之實。這些都是以自我為中心,才會產生利益衝突,但是一般民眾沒有辦法真正理解這些核心利益的糾葛,反而被政客操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因而捲入對立的衝突,失去自由自在的簡單與快樂,甚至還鬧到與朋友、家人之間失去和諧。究竟孰是孰非?這要從歷史的眼光去看,當時空都過去以後,回來看這個時代發生什麼事,才能夠比較客觀。當下所能做的,只有彼此尊重、彼此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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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
賴俊佑
「我去看了好幾間泌尿科診所,他們都不太理我。有的說我想太多,連藥都沒開就幫我退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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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郭美懿
上班族張小姐長期有胃痛、腹脹、噁心等症狀,本來以為只是工作壓力大及生活緊張,但就醫檢查後卻發現感染幽門桿菌,導致慢性胃發炎,出現胃淋巴瘤前期病癥。幸好使用三合一制酸劑與抗生素2周後,成功根除幽門氏桿菌,胃部逐漸恢復正常,只需要1年後再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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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86
Q:我是榮山56歲,20幾年前跟已婚A女交往,她為我生了2個孩子,10多年來,我給了她1500多萬元養育孩子及買房,也不斷匯款到孩子帳戶,但存摺由她保管。我聽說她得了癌症,擔心她若有個三長兩短,我為孩子存的錢是否都會變成她丈夫的?要怎樣才能讓有我血緣的小孩繼承這筆錢,不會被她丈夫或其他2個小孩拿走,是否得打官司呢?我31歲有過一段短命婚,離婚多年後才與前女友A舊情復燃,雖然她當時已有家庭,也跟丈夫生下2個孩子,但我們交往過程中,她仍為我生下1子1女,經過DNA鑑定,千真萬確是我的孩子!我們密切交往3年多,孩子出世後2、3年她還每月來我家過夜,直到最近10年才分手。由於她老公在南部工作,偶而才回台北,所以我拿出1500萬元在中和買下房子,讓她跟父母及4個孩子住。房子掛在她名下,我也持續匯款到她及我2個孩子的帳戶裡。雖然她老公似乎不知道這2個小孩是我的,我也只在孩子小時候見過一次面,因為A女不讓我接近孩子們,說這樣會傷害他們。但最近半年A女突然斷了聯繫,發訊息也不理會,讓我焦慮無比;我有一次去按門鈴,跟A女的父親發生衝突,她不僅報警,後來更找律師警告我不能去騷擾他們,我實在很生氣!我想出唯一的方法,是把一切寫出來,每周丟到他們信箱。有一次兒子收到我的信、也讀了,女兒大抵也知道他們是我的孩子,不過我還是沒能單獨跟他們見面,也沒有聯絡方式。我很擔心我給的錢或房子資產,將來無法確實留給有我血緣的孩子繼承,是否有方法可以確認他們帳戶裡還有存款?由於A女工作收入有限,買房錢也是我分數次給付,從各種證據可以知道那是我的錢。我是否有權要求讓我的親生兒女繼承,而不會被她老公跟另兩個孩子奪走或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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