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
樂透人生─吳家揚
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冒出保單詐騙新聞,其間多半牽涉人情,因為相信「朋友」、「親戚」,或者「好友的朋友」,結果落得傷財又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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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艾比.施奈德曼, 亞當.賽佛, 吉恩.紐曼
信託等於一道橫亙在你與你的資產間的屏障,可讓資產不受稅務、法律訴訟、愛管閒事的人,以及一切你想避免的人事物侵擾。你可以建立超級複雜的信託,但這樣做通常都是為了保護並分散管理大量財產,若你沒有如此宏大的目標,也可量身打造最適合自己的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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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Mumu
以前我爸常常對我講的話就是:「能省則省」、「需要用這麼好嗎?」、「這都是錢」,長大後,被窮養的許多後遺症開始慢慢出現,即便經濟並不窘迫,也很難改變原生家庭的消費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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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柏頓.墨基爾, 查爾斯.艾利斯
《漫步華爾街》作者柏頓.墨基爾 X《投資終極戰》作者查爾斯.艾利斯,財經界兩位頂尖思想家,攜手為普通人撰寫的一本簡短、直白的投資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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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2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8
Q:我是慧貞,今年55歲,丈夫59歲,2個女兒分別是27歲、25歲,兩人都已經在工作,但還住在家裡。現在最慘的是長女讓一個吃軟飯的超級渣男纏住,全身是債,陷入無可奈何泥沼狀態,無法自拔,我不知道要怎樣才能救她?4年多前,大女兒跟一個身世坎坷的同齡男人交往,那男人父親自殺,跟母親斷絕關係,為謀生當過牛郎,一直在八大行業打滾。兩人交往沒幾個月,那男的跟人衝突,就辭職不幹了,女兒還為他租了一個小公寓。一開始說那男人生病,所以暫時休息,後來痊癒還是沒工作,同時間女兒就開始跟我借錢!女兒不僅白天工作,晚上也兼差,甚至假日也沒休息,幾乎每天都在工作。我跟老公覺得這樣不行,去那男人公寓看看,竟兩度被趕出來!那男人完全靠我女兒生活已2年多,狀況越來越糟糕。一年多前,那男的在女兒上班時跟她鬧,把她車子的擋風玻璃砸碎,雖有路人幫忙報警,但警方以情侶吵架結案,我們想告他也不行。雖然女兒說會跟他分手,結果還是黏在一起。我原本覺得女兒可憐,讓她在家裡跟男人公寓來來去去,但我覺得這樣下去不行,只好把女兒趕出去,看看會不會改變;結果她搬出去幾個月,家裡卻不斷接到她的信用卡催帳單,一身卡債!我再去公寓找她,男人照樣把我趕出去,夾傷我的手,還揚言下次來就要拔刀相見。我去報警,但警方說沒有其他證人,女兒是家人,就算願意作證也無效!我找到他家,希望他母親能接他回去,才知他結過婚、有兩個孩子,老婆還一直等他;但他離家失蹤多年,母親及老婆娘家才辦了離婚手續。我逼問女兒這件事,女兒全不認帳,只說「不知道」。眼看她債務高築,實在不懂女兒為什麼不肯跟這種超級渣男分手呢?女兒似乎也覺得這狀態難以啟齒,至今沒跟閨蜜說,偶而跟我小女兒聯繫,想跟妹妹借錢,妹妹也勸她「別愛這種男人,要改變現狀才行!」但她就是不聽。我跟先生約她想好好談談,但她總是推辭沒時間,不肯見面溝通,要怎樣才能改變這一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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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郭勝, 林上仁
傳統存股,需要10年、20年,甚至更的長時間才能看到成果,有什麼方式,比存股累積資產的速度更快,更有效率?答案是:「存飆股」。對於資金有限、不想花20、30年慢慢累積資產的人來說,藉由調整投資策略、買進波動較大、產業趨勢向上的好標的,遇大波段動輒賺進翻倍的獲利行情,這就是「存飆股」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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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5
吳淡如
人生是一枚錢幣,不管發生任何事,錢幣都有兩面。迥然不一樣。我出生的時候,祖母才48歲,肯定不算老。可是當我是個幼兒的時候,我認為祖母其實算是很老了。剛出生的小動物對「老」這個字是很敏感的,他們完全認得出誰是哥哥姊姊,誰是上一代,誰是上上一代,除非說謊可以得到糖果。祖母是我生活的主要照顧者和依靠,當我知道人總有一天會老死,就很擔心她會離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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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5
邦妮
性教育,一般在學校都是青少年時期的課程,大約會在十三到十四歲左右接觸到性教育。亞洲國家普遍都是在這時候才開始有性教育。而談到關於性教育,很多都是避而不談,或是抱持著錯誤的觀念,覺得性是很可恥的事,總是認為談論性是很骯髒的事情。相信跟我同世代的人,甚比我年輕更多的人,都被教導認定性教育是難以啟齒的話題。如果有女性談論到性話題,就是傷風敗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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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7
Q:我是曉庭,48歲,丈夫49歲,結婚15年,有2個就讀國中的兒女。我們是北漂族,長年租屋,但老公節儉,租的都是爛房子,前後搬了2次家,最後租的是兩房一廳20坪公寓。但他有囤積癖,沒採光的一間當倉庫,全家就睡在另一間大通鋪,屋況也差,處處壁癌!我從結婚之初就想買房,但他老用南部公婆有房來搪塞,其實我們在北部也住不上,每次陪我看房只是應付,根本沒想認真參與。4年前我終於死心,自己買了一間房子。我告知他總價及搬家時間,希望各攤一半,他卻嫌我買貴買小、離工作地點遠,拒絕出錢。就連房貸保證人都不肯當,放話若我房貸繳不起就賣房,千萬不能拖他下水。我對他的無情感到失望,但仍照計畫搬到新家,他沒一起搬過來,從那時分居進入第5年。這幾年他沒幫忙繳房貸,也不肯付孩子學費,每月只各匯3千元到2個孩子帳戶。有次透過孩子要他付學費,他是繳了,卻把每月扶養費減到各只剩1千,不負責任到讓我傻眼!他1個月或更久才來探望孩子,就當盡了父親責任;藉口賺得不多、要付房租及生活費,堅持不肯多給孩子扶養費。事實上,他賺得跟我差不多,而我為了房貸及養育2個孩子,假日還得打工。在我眼中,他拋妻棄子、自己逍遙生活,拒絕跟我一起打拼、同甘苦;他卻說當初是我要搬出去,一切都是自作自受,害我心酸又無處吐訴。我厭惡他的自私、不負責任,原本想為了孩子,就讓他搬來同住、不用付房貸,只要每月拿1萬5當家用就好,但如此卑微的要求還是被拒絕! 當初曾擔心他一人生活不會照顧自己,這幾年下來,覺得他對我們母子毫無感情可言,卻還堅持要給孩子完整的家而不願離婚,都是我不好才搞成今天局面!我們形同離婚多年,原想走法律程序,但顧及他是孩子父親,希望好聚好散,他卻根本不理會,到底怎樣才能擺脫婚姻枷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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