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31
中時新聞網 記者郭宜欣
北市三兄弟爭產,由於母親生前預立遺囑,不准大兒子繼承逾4123萬現金及一棟價值近2千萬的房產,加上兩位弟弟提出證據,證明哥哥不聞不問7年,就連告別式也沒來參加,最終法官判決繼承權不存在,後續爭取特留分也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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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元貞美
「成為大人」並不是成長的終點而是成長的過程,「活著」就是生命結束之前一連串的成長過程。當你不斷學習什麼才是人生中真正重要、真正帶來幸福的事,就會獲得成長。因此我每一天都腳踏實地地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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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吳淡如
傳統媒體是鐵達尼號。很多行業都面臨夕陽西照。 事實上,不少精英,比我早看到這個問題。已經有許多比我優秀的傳統媒體精英,看出傳媒終究是無可挽回,雖然還沒有死亡,但必然在慢慢消頹,他們很早就跳出來,成為自媒體的大鱷。 他們在跳出來創業前,也都備受質疑:原來不是很好嗎?開電視都看得到啊!如果他還來自農村,那麼家鄉父母一定會覺得他根本是「吃飽了換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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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吳淡如
我一直都是這麼認為,經濟學上最對我最有用的名詞,也是最簡單的名詞,叫做「沉沒成本」。心理學上,有所謂「沉沒成本的偏誤」,也就是人們太在意過去發生的事情,把已經不可能挽回的損失當成重要的成本來計算。 舉個例子來說,今年你賣股票賺了錢,卻一點也沒開心感,你想的是過去十年其實你賠的比現在賺的多。又或者,明明你現在過得挺好,偏偏一直要緬懷曾經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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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林靜君談心室
生前的整理,要怎麼開始著手呢?每個人都可以有專屬獨特的做法,我比較庸俗的以「有價」、「無價」做大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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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陳亭均
(今周刊1404)楊小梅曾經不願面對自己的身世,對身為新住民的她而言,那段故事太心酸,她也害怕落入社會的刻板形象。而當她真正找到認同時,她終於成為幫助他人的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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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
謝文憲
朋友在臉書上Po文:「請教臉書大神,有誰近兩年去過日月潭,跪求假日6千元上下的房間,安靜恬適,適合全家出遊,希望沒有陸客出沒,遠一點無所謂。」朋友們瘋狂留言、按讚,只有我回:「人多的地方不要去」。是的,就是這句話,不僅是我的人生觀,更是我的決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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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陳海倫
每個人都會在某一個時間點上,覺得有些東西該丟了,或是不要再一直抓著不放了。這些不一定是有形的金錢、房子、衣服之類的,甚至包括無形的權力、朋友圈、興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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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96
Q:我是惠玲,今年48歲,9年多前透過相親嫁給與我同年的老公,沒有孩子;但2年多前,我認識一位曾離婚過的A男,交往了1年,最後他希望我離婚跟他結婚,但老公對我很好,隱約知道卻沒拆穿,因此我無法提出離婚。正好此時我先生從台北外調到台中,被迫選擇下只好跟A男說要分手,之後他聯繫幾次,我沒理會,大約1個月就斷線了,已失聯1年多。但我至今還是很想他,連做家事都很不起勁,我到底應該怎麼辦?我年輕時經歷許多事,關係親密的姊姊在我25歲時自殺身亡,之後我遭毀婚,也曾跟上司搞過不倫戀,雖然時間並不長,但也是慘痛經驗,因此對婚姻很遲疑。直到39歲時遇到老公,雖然他的經濟條件及外貌不是很吸引我,但我覺得自己的年紀在婚姻市場已到了極限,再不結,這輩子就別想結了。但婚後老公表現比想像好很多,對我很溫柔體貼,還幫忙做家事,常帶我出去用餐或小旅行,任誰都覺得我令人羨慕!而且我什麼都不會,老公卻說「都沒關係,妳只要當自己就好了!」但我對老公沒有強烈到不行的戀愛感覺,這還算是「女人的幸福」嗎?2年多前,我跟好友約去居酒屋喝酒,她約了2個男人來,其中之一是離婚不久的A男,我跟他說話投機,當場換了LINE,沒多久就開始交往了。A男現在49歲,自己有一家公司,規模雖不大,但似乎經營得不錯,他嘴巴甜、衣著有品味,出手也大方,知道許多有意思的地方,為我打開完全不同的一個世界。A男說自己跟前妻心靈不契合,最後只剩下吵架,覺得人生都枉費了,而跟我在一起的每分鐘都很有意義,總之A男說的每句話都讓我心動,首次強烈感受到原來戀愛就是這回事!所以即使把他鎖在心裡,也還覺得刺痛。老公在我跟A男交往時曾看到我們的LINE私訊,隱約知道我有外遇的事,但他沒有揭穿,只是淡淡說「希望不要再繼續!」覺得我老公這點很不錯,我也才會趁著搬家跟A男切斷。搬到台中後,老公盡全力讓我不會覺得生活無聊,兩人常一起出門去玩,跟老公的感情比以前,但我實在太想A男了,我實在好痛苦,想知道該如何做?只是我也擔心與A男只有約會見面,彼此看到的都是對方最好的一面,不像我跟老公是以自己最普通自然的一面在相處,到底A男實際是什麼樣的人,我也沒有把握,所以至今提不起勇氣拋棄老公去找A男。但我總覺得人生好像有很大缺憾,找不到具體理由來說服自己的選擇是對的,我該怎麼想自己的婚姻或人生才好?雖然大家都覺得我是幸福的,但真的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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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郭美懿整理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 留戀 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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