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張先生的父親,在去年過世了。生前他本來也想留下遺囑的,但總有一些顧忌,因此沒有把這個想法付諸實行,沒想到在檢查出胰臟癌後只不過一個月,老天爺就把他給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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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陳坤涵
張三生前是個規矩的上班族,每月所得不多,但由於省吃儉用,在其死亡後,仍留下不少銀行存款、二筆建地及一筆公共設施保留地,配偶陳芳芳及二個兒子張大明、張大昌申報遺產稅後,要繳納400多萬元的遺產稅額,陳芳芳是一位家庭主婦,二個兒子又剛就業,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繳納遺產稅,不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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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林靜如, 鍾依庭, 彭志煊
依照臺灣失智症協會統計,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中,約每十二人即有一位失智者,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則約每五人即有一位。失智人口比例居高不下,衍生的道德、法律問題,更是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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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95
Q:我是勝雄,今年49歲,老婆47歲,結婚16年,育有15、11歲女兒。我想離婚,老婆竟索價1千萬元,我又不是藝人,怎麼需要付這麼多錢?如果只是分居是否可以少付些?怎樣才能解決當前窘境?老婆最近不斷吵說沒錢家用跟支付女兒的各種課外費,我們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話題,我覺得受不了,也已分居3個月,我也有其他理由想離婚,卻被老婆索要千萬,簡直太不合理了!我雖然在科技業,但又不是超高年薪,我不想付那麼多錢!我們原本住在老家,婚後還花大錢重建,但結婚以來,老婆跟我媽就不合,我媽尤其對她沒生男孩很不滿。2年多前,兩人又為女兒的教育問題爭執,老婆說她忍無可忍,一家4口只好搬出來租房子住。雖然老婆也上班,但我還要維持老家支出及媽媽生活費,才讓妻女家用吃緊。因為跟老婆吵得厲害,又看我媽一個人可憐,3個月前我搬回老家住,晚上就到附近酒店玩,現在跟一位34歲酒店A女交往,如果能離婚,我就想跟她結婚,在老家開始新人生。但老婆說我是外遇,除了要分配婚後 財產 、子女養育費,還應該付她精神補償費,至少1千萬元才行!我非常生氣,因為婚姻破裂就是從她跟我媽不合、搬離老家開始,她對這點毫無自覺。而且她身體弱,多年前就不再有像樣的肉體關係,夫妻對話也非常有限,我長年都是「老婆缺席」狀態,才會被A女吸引。我不是外遇在先,而是老婆先跟我媽分居,我跟老婆分居後才認識A女的,這樣也算外遇嗎?至於養育費,我知道即使離婚也該支付,但2個女兒從以前就站在媽媽那邊,當然這跟我媽重男輕女也有關,最可惡是她們也仇視我,還跟蹤拍了許多我跟A女的照片給老婆當證據,這樣的女兒,我還需要養育她們嗎?我在想是否分居就好,只要老婆不干涉我跟A女;但即使分居,老婆也要求每月4萬元生活費以及女兒到大學畢業的學費,我是否有辦法可以少付些?訴諸法律會對我有利嗎?因為都是她搞婆媳不和才會走到這一步,難道她沒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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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李冠和律師
過去常聽到父債子償的故事,例如孩子一出生就背負父親幾千萬的債務,永無翻身的一天。這件事在民國98年6月10日,民法改成「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全面限定繼承)後就不再發生了。當時民眾一片叫好,認為是德政。然而律師看過太多誤會此制度的當事人,以為從此限定繼承不用辦,後悔當時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陳報遺產清冊(即限定繼承),緣由為何呢?一定要陳報遺產清冊嗎?讓律師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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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李雪雯
目前可用於退休規劃、比較常見的「不動產+ 信託」的業務組合,共有「賣房養老+ 安養信託」、「以房養老+ 安養信託」及「留房養老+ 安養信託」3種。以下我想先為大家簡單介紹不動產信託的定義及架構,並分析一下「賣房養老」、「以房養老」及「留房養老」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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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郭美懿
台灣不只少子化問題嚴峻,逼近5成的未婚率更是台灣新生兒出生率低落的原因之一,據內政部2021年統計,25歲到44歲適婚人口中,未婚率已達49.36%,年輕人不婚不生,主因來自「找不到對象」與「經濟條件不足」。不過就算家人在經濟上奧援,許多人也未必想要結婚,桃園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分享,有位76歲阿嬤開出「先結婚給500萬,晚結婚的給300萬」條件,催促正值適婚年齡的兩個孫子快結婚,未料兩孫竟「臨陣脫逃」,讓阿嬤氣急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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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
兄弟如手足,弟弟沒地方住,搬來和自己住,不收弟弟房租,一切很合理。不過,少了一動作,可能就會被課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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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翁申霖 整理
有錢人的生活是如何?每天穿名牌衣、拿精品包,還是吃一餐萬元起跳的大餐?不少人想像富人的生活就是在食衣住行上有奢靡的開銷,但事實上真是如此嗎?其實,有錢人想的和你不一樣!前日本國稅局官員道出他在第一線的種種觀察,並點出窮與富的最大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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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郭美懿
編按:國內喜劇泰斗顧寶明去年3月心肺衰竭逝世,享壽72歲,但就在他1年忌日前夕,卻驚爆遺族爭產官司。顧寶明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顧乃玠清查遺產,發現父親第三任妻子陳燕青在父親死後10天,火速將他價值逾千萬的存款、股票和外幣陸續轉進自己帳戶,因此對繼母提告侵占和偽造文書,陳女則辯稱 財產 為夫妻共有。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陳女涉嫌偽造文書及侵占顧寶明遺產共1058萬3320元,將陳女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原文刊載於2023/3/15,更新時間為202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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