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生活不談心,退休後退回「室友」關係
朋友小雅與先生育有一兒一女,先生是軍職,過去隨部隊調動,僅有放假時能回家小聚。小雅獨力持家又是職業婦女,而今子女長大各自嫁娶,兩人白天合力帶孫,也各有社交活動,晚飯後就各自回房追劇、與朋友哈拉上網等。一整天除了吃喝及孫子的事情外沒有其他交流,夫妻關係稱不上感情好,但要說決裂,倒也不至於。
小雅的先生有終身俸,加上她年輕時打拼持家,經濟不成問題,雖然兩人個性都偏外向,但就是說不上話。或許是年輕時常分離,夫婦間已沒有談心的習慣及氛圍。
問小雅想過離婚嗎?她說,年輕時想過也提過,先生拗不過、也不情願地同意了,但父母勸阻、再顧及小孩也就算了。現在60多歲了,跟先生就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以後也不會滿)的「室友」關係。
而且換個角度思考,哪裡去找這麼好的室友呢?叫買菜就跑腿,天天洗碗、掃地全包;話不投機時,針鋒相對個一兩回合後會自動休兵,只是沒了愛情而已。
年輕時的孤單感受,以及不願一個人堅強的鬱卒已經消失;長年的分離生活,對孤單也已產生免疫力。至於年輕時渴望的愛情,現在連憧憬都覺得麻煩,就這樣以「家庭內卒婚」共同生活,取得雙方最大利益化,而先生也極為適應。
「家庭內卒婚」,連冰箱都分層
另一位朋友A和先生也是卒婚狀態。他們兩人都是大學教授,但先生「視錢如命」,對孩子的學費、生活費錙銖必較,甚至全家出國旅遊,也只願支付自己一人的旅費,否則寧可缺席。因為不想跟先生為了該如何分攤生活支出而斤斤計較及爭吵,更不想造成孩子不知向誰要錢的心靈傷害,一直以來,生活費、學費她都自己包了。
難道沒有想過離婚嗎?「理性評估過,結論是維持現狀是最佳利益」。A說,目前的居所是在婆婆名下,若分開得另外自費租屋,而吝嗇的先生肯定不會支援,「既然離開或留下都必須負擔家計,就當作有免費住宿,外加有一個除了出錢不行,但可以接送孩子、做一點家務的幫手吧!」
聊起這件事時,A說得雲淡風輕,但眼淚卻在眼眶裡打轉。她和先生是在美國唸博士時相識結婚的,那個年代的留學生基本上都十分窮困及節儉,根本沒有察覺到另一半的本質竟是「視錢如命」。
A說小孩離家後,跟先生就已退回「室友」關係,「總不能出錢還賣笑吧!」兩人除了共享房屋空間外,連冰箱都清楚分層,食物各自購買三餐也各自打理,但生活瑣事偶爾也會互相幫忙。
前幾年先生小中風,A也會定期開車帶他去復健,「其實先生也不是沒有優點,只是對錢太糾葛。」她提到,孩子還小時,小提琴琴藝精湛的先生會和自己彈鋼琴合奏,全家合奏合唱也是和樂融融。此外兩人在不同大學任教,有關學生、制度甚或是學術界八卦,也多少聊得起來。
A和小雅同樣是「家庭內卒婚」,小雅與先生是精神上平行線、但先生還是有負責家計;A則是先生經濟上無法同心,但兩人精神上還能有一點共鳴。只是他們的關係中,都有一道跨不過的坎,卻因有其他牽絆而分不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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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彼此選擇,熟齡卒婚各自活得精彩
其實卒婚並非都是苦痛不得已的選擇,日本也有許多夫婦關係十分良好的卒婚,例如類似王哥的狀況,因此週末先生固定到鄉下過恬靜生活,太太則留在都市享受人文浪漫,這樣的「週末卒婚」讓彼此各自活得自由精彩。
也有先生退休後回到故鄉照顧老家或父母,太太卻不願意跟隨而直接分住不同地方、雙方偶爾小聚的「別居卒婚」。只要經濟上允許,彼此能尊重接納各自的選擇,「卒婚」未嘗不是可以在有婚姻的狀態下,活出自己想要的熟齡生活的另一種選擇。
無論夫婦關係是恩愛或平淡,是歡喜還是不得已,是「別居」、「週末」或是「家庭內」卒婚,日本律師萩原都提醒:卒婚不是離婚,仍保有婚姻的權利和義務,若是其中一方有了新伴侶就是不倫;其次是夫妻雙方未來對遺產仍保有繼承權利,這些風險及權益隨著卒婚存續,需要隨時留意。
作者簡介》盧亞屏,大學主修數學。大學畢業後國內外工作經歷30年。55歲退休後進入淡江大學日文系研究所,60歲進入政治大學博士班就讀,目前定居日本東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