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遺產稅省下來,卻讓地價稅暴增?

把遺產稅省下來,卻讓地價稅暴增?

一個「看似公平」的遺產贈與分配,卻每年多繳2萬稅?

「為了省遺產稅,我把房子給兒子、土地給女兒。」

這是竹科老張的作法,也可能是你心裡的版本。

但很多人沒發現:省下的遺產稅,可能換來每年更高的地價稅,最後反而多繳了更多的稅⋯⋯

你是不是也跟竹科的老張一樣,為了省遺產稅,打算在生前先把房產和土地提早過戶贈與給子女?但你知道嗎?如果規劃不當,你可能會省了遺產稅,卻繳了更多的地價稅,結果痛失百萬,繳了更多稅的理財盲點。

 

遺產稅 vs 地價稅:別把「省」放錯地方

  • 地價稅基本稅率:10‰

  •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2‰(至少省五倍)

 

許多人認為,只要把財產贈與出去,就可以避免身後的遺產稅。這沒錯,但你可能沒注意到「地價稅」的陷阱。

地價稅的基本稅率是 10‰,但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就可以享受到 2‰ 的優惠稅率,兩者相差至少五倍!

 

關鍵在於「自用住宅」的認定:

房屋與土地必須同一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才符資格。

老張的錯誤示範是,房屋贈與給兒子,土地贈與給女兒。

這樣做,看似把財產公平地分給兩個孩子,但卻忽略了一個關鍵規定:房屋與土地必須是同一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才能申請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

由於兒子和女兒是旁系血親,不符合規定,這塊土地的地價稅就無法享受優惠,從原本的 2‰ 變成 10‰。

原本每年只要繳 5,000 元的地價稅,瞬間暴增到 25,000 元,足足多了 2 萬元。

 

房屋給兒子、土地給女兒——兒女互為旁系,不符規定。

結果:地價稅從 2‰ 跳到 10‰

 

例:原每年地價稅5,000元 → 變25,000元,每年多繳2萬元
省了「一次性」遺產稅,卻扛了「每年」的地價稅,划不划算,一眼見高下。

 

「重申請」更關鍵-只要所有權變動,優惠要重新申請

專業協助高資產族群節稅和理財的安睿宏觀指出,老張的規劃還有另外一個重點要注意,透過買賣或贈與過戶後,即使仍為自用,也不會自動沿用優惠。

所以如果進行任何所有權變更,一定要記得重新申請。如果當年 9/22 前未申請,當年度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得等下一年。

 

小提醒:地價稅每年 11 月開徵,9/22 前完成申請,才跟得上當年優惠。

 


 

老張學到的三件事,你也學到了嗎?

 

用一次檢核,避免年年漏稅

 

①「同人持有」原則

房屋與土地同一人(或配偶、直系)持有,才有自用住宅 2‰。

②「過戶後要申請」

贈與 / 買賣導致所有權變更當年 9/22 前重申請優惠。

③「公平分配≠最佳稅務」

想「一人一份」要先做稅務模擬

  • 先合一再分?

  • 先設定用益權?

  • 或以信託、共同持有等方式達到「公平與節稅」同時成立?

 


 

快速自我檢查清單

60 秒看你有沒有踩雷

  • 房屋、土地是否同一人/配偶/直系名下?

  • 過戶後是否已重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

  • 你目前的安排,每年地價稅率是 2‰ 還是 10‰

  • 計過 5 年、10 年後的總稅額差嗎?

  • 追求「公平」之前,有先做稅務情境試算嗎?

 


 

正確做法方向參考

  • 先合再分:先讓房地歸同一人,確立自用資格,再規劃移轉節奏。

  • 功能性設計:以信託/用益權/共同持有等工具,兼顧公平、控制權與節稅。

  • 時間點管理:把握9/22 申請期限與移轉時程,避免「斷層一年」。

 

每個家庭條件不同,上述為原則,實務需依家庭結構、房地位置、持有成本與現金流細算。

 


 

給正在想「提早贈與」的你

先做這個試算,再決定怎麼分

  1. 遺產稅一次性 vs 地價稅每年性:十年總稅額比較

  2. 房屋/土地同人持有 vs 兒女分持:**2‰ vs 10‰**的長期差距

  3. 過戶前後的申請時程:是否能無縫銜接優惠稅率

 

延伸學習:想要「省在對的地方」,就別靠猜-->《打造家族資產規劃表》—把錢吸回來的第一步 8/13立刻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