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1
胡肇芳、郭美懿 整理
藝人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2021年宣布離婚後,雙方當時談好條件,汪小菲每月需付給大S生活費,不過,就在大S和具俊曄結婚後,就沒收到生活費,大S日前依據離婚協議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的財產500多萬元,且北院已核發扣押命令。對此律師則表示,很多人看到名人離婚案件,以為離婚就可以跟對方要贍養費,其實法律對贍養費的請求權相當嚴苛,只有「無過失」且「判決離婚」而生活困難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請求。至於名人離婚常見贍養費、扶養費等條款,他們未必「陷入生活困難」,為何能拿到一大筆錢?律師解釋,這就屬於各自雙方的協議,為離婚附帶的條件,不能與一般案件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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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
翁申霖
因遺產分配問題而造成手足間的親情破裂,這類案例不勝枚舉,使得遺產彷彿成了家人之間的詛咒。有房地產專家便分享實際例子,一名父親在生前就已立好遺囑,將 財產分配 好「土地給哥哥、房子給妹妹」,沒想到就在長輩過世後,該名兄長竟立刻翻臉不認人,只想用不到1百萬的廉價條件買下妹妹手上的房子,並趕妹妹離開,後續的過份行徑也讓在場律師都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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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1
劉韋德 律師
遺產實務上,若被繼承人沒有預立遺囑時,遇到最多也最難處理的狀況,就是公平性的問題,因為很多老人家在生前,就會陸續移轉財產給小孩,尤其是在預知自己時間不多的時候,這種情況更是常見。父母移轉財產給小孩並沒有問題,但問題往往出在「不公平」,例如只有給其中某個子女,但其他子女沒有,又或是雖然各子女都有給,但之間的價值卻不等,而因為這種不公平,往往造成子女間彼此有心結,為日後分割遺產時埋下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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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林靜君談心室
台灣社會談論傳承時,多半集中在討論財產的分配,老一輩將房子、土地、股票分給下一代,就以為是傳承,沒有注意「傳」與「承」是雙方,僅有單向的分配,只是做一半。財產移轉或遺產分配沒有處理好,上一代的心意,常變成下一代的爭產糾紛,變成感情撕裂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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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4
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夫妻之間婚前、婚後購買的房產在離婚時該如何分割,不少人都認為,只要是在婚前買的房產,就不屬於共有財產,即使離婚也不需要分一半給對方,不過這樣的想法其實只對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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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呂秋遠
律師您好,想詢問父親在我們唸書時期就開始好賭,總共輸了大概有8-9千萬,賣房賣地,真的是散盡家財。後來媽媽因為要把他的債務分割,辦理離婚,中間已經有多次請我們小孩借貸,他自己還錢,但後來也是我們自己還,已經數不清幾次了。現在他在經營賭場也有10多年了,總之就是陸陸續續,欠錢找我們要錢,再保證下次不會了,我們已經聽到麻痹。因為他有糖尿病,身體不是很好,媽媽擔心他拖累孩子,都會帶他去看醫生(已經沒有婚姻關係)。對了,忘了說他也有一個小三,目前同居中,從年輕時候就外遇不斷,傷了媽媽的心。我也不懂,媽媽為什麼還是願意幫著他。我這次是想請教律師,我們能夠拋棄或是在法律上必須負責扶養最低金額是多少?包括他的就醫需求等等。他真的是我們家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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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呂秋遠
編按:婚姻不只是小倆口自己的事,更牽扯雙方家庭,以及彼此的經濟財務。有女子在網路論壇發文,表示自己在父母援助頭期款之下,在台中買了一間房,目前房貸還剩下4百餘萬,而男友則只有10萬元存款。近期雙方規劃結婚,但男友希望她將名下的台中房產賣掉,將這筆錢拿來作為兩人在台北購買新房的頭期款,若不足兩人可以先與男方爸媽同住。女網友為此感到焦慮,「為什麼要我放棄原本的工作、資產、家人,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還要在存到台北高房價頭期款前跟公婆住!雖然說夫妻就是要共同努力,心理還是有點不平衡」。律師呂秋遠針對此案例提出10點建議,要女網友仔細考慮,「婚姻與感情都是平等的,遇到只想佔你便宜、不勞而獲的人,請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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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6
郭美懿
一場細故爭執竟演變為人倫悲劇!新竹市一間輪胎行昨(6/15)日深夜遭人縱火,而縱火兇嫌竟是屋主次子。據鄰居表示,陳姓屋主二兒子疑因都更分家產問題,長期與家人感情不睦,昨晚疑因洗碗細故與母親爭執,一時氣憤下竟縱火燒屋,造成一家三代共8人命喪火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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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好險網/王永才
編按:許多夫妻婚後會將收入集中管理,但萬一負責管錢的一方遭遇不幸,恐怕會衍生 財產分配 問題!安侯建業(KMPG)家族稅務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銘鴻日前分享案例,表示一名丈夫因為愛老婆,而將財產都擺在太太名下,未料妻子因病驟逝,辛苦賺來的錢全變成太太遺產,只能跟岳父、岳母均分。據《蘋果新聞網》報導,這位先生對賺錢很有一套,因為知道太太娘家財務上並不優渥,為了讓她過安定生活,所以將歷年賺來的錢都轉移到妻子名下。兩人婚姻生活甜蜜,但多年來膝下無子,沒想到太太卻突然身患重病,短短3個月就離世。由於夫妻倆沒有子女,太太名下資產雖是丈夫多年辛苦打拼而來,依法規卻只能拿到兩人財產的一半,另一半資產變成由岳父岳母繼承,形成爭議。後來經雙方協調,丈夫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得以取回夫妻財產差額的一半,再與岳父母共同分配剩餘的遺產。這個案例彰顯夫妻間應該提早做財務規劃或設置遺囑信託,千萬別因年紀輕而搪塞推遲,造成憾事重演。但究竟什麼是「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如果大多數的財產都在亡者名下,未亡人拿得到財產嗎?還可以怎麼節省遺產稅?(原文刊登於2019/2/18,更新時間為2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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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好險網編輯團隊
人的一生都在尋找「愛」與「認同」,這種現象在兒時最明顯,早年雖然有「重男輕女」的傳統問題,女孩子總是矮人一截。到了現代,這項問題雖然不再這麼嚴重,但在一般正常的家庭倫理關係中,父母一定有偏心的時候。但不被重視的孩子最後可能還得扛起家計,甚至與父母、兄弟姊妹對簿公堂,爭奪家產,如果不趁現在開始做好心理及經濟上的準備,那就等待分家官司打贏得那天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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