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愛的勞動」的兩難 她該如何找回自己的人生?

陷入「愛的勞動」的兩難 她該如何找回自己的人生?

蔡碧倩(化名)是位獨身女性,在外商工作近十年,能力受上司賞識,時常外派到其他國家考察,或代表台灣分公司到亞洲區總公司開會。對她而言,工作不僅為了謀生,更是肯定自我的最重要方式,這種生活卻遭到了嚴重的挑戰,來自家裡的挑戰。

蔡媽媽失智了一段時間了,最近狀況越來越嚴重,原本勉強靠蔡爸爸照料,但鄉下地方門戶一向不嚴,蔡媽媽已經不止一次獨自外出,被鄰居帶了回來。蔡爸爸要打理家務,很難時時顧著她,加上體力漸衰,自己也有不少小毛病,這問題在今年過年,兄弟姊妹四個回中部老家時吵開了。

 

碧倩是么女,上有兩個哥哥、一個姊姊,只有她未婚。

 

大哥首先發難:「媽媽現在這樣,實在需要找個人來照顧了,不然連爸爸也撐不下去了。」

 

大姊說:「那就找個外傭來照顧媽媽,錢大家攤。」

 

二哥馬上反對:「外傭問題很多,有的語言不太靈光,還聽過會偷竊的,我們四個都在台北,根本沒辦法看到家裡狀況,何況,萬一她做到一半逃跑,不是更麻煩?」

 

碧倩在旁默默不語,她隱隱猜到結論了。

 

果不出其然,大姊說:「我也知道最好由我們自己來照顧爸媽,但四人都有工作,家小也全都在台北,總不能輪流回來吧?」

 

大哥馬上擺出長子的架勢:「碧倩呀,只有她單身沒家小,爸爸也最疼她,她回來照顧爸媽最合適。」

 

碧倩終於不得不面對,這衝著她而來的結論。她抗議的聲調,低得她自己都不敢相信:「我也有工作呀。」

 

二哥一臉不耐地說:「妳又不結婚,賺這麼多給誰用?如果要錢,我們三個把顧人的錢都給你,也算給妳補償了。」

 

碧倩終於忍不住了,她提高音量說:「照顧爸媽只是我的事嗎?你們出些錢就解決了,我卻得犧牲我喜愛的工作,配合你們的狀況?難道沒結婚是罪過?」

 

大姊無奈地說:「那不然,你說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家庭面臨有人需要照顧時,幾乎都會問到這個問題。

 

被「愛的勞動」綁住的第二性

 

家庭照顧工作一向被視為「愛的勞動」(Labor of Love),而女性,則常常被認定是最適合的照顧者,這種以性別為基礎的勞務分工,造成照顧工作女性化的普遍現象:年輕時照顧小孩;中年時照顧公婆;老年時照顧配偶,甚至被視為照顧孫子女的最佳解決方案,許多女性終其一生,都擔負著這種無酬的家庭照顧工作。

 

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的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由長照十年計畫三年全國長照個案資料中,主要家庭照顧者之性別分佈以女性的60.46%多於男性的39.54%;至於照顧者與個案關係,主要由兒女照顧佔49.32%為最多,配偶佔34.84%次之;老年照顧者(如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約佔4%。

 

照顧工作女性化的結果,讓許多女性付出相當的代價,如經濟的依賴、老年的貧窮及社會孤立等等,例如:女性為了在家專心照顧家人,辭去工作,而臺灣老年人口的平均年齡,女性又比男性高,導致女性老年時喪偶,失去了經濟來源,也面臨老年貧窮的問題。加上長期照顧家人,與外界失去聯繫,而落入社會孤立的窘境,讓老年女性更維艱辛。

 

鬆開以愛之名的枷鎖,讓專業的來吧

 

以「愛的勞動」來描繪照顧工作,隱含著:「愛」可以克服並解決照顧中所產生的各種問題與挑戰,照顧者自身的需求不僅常被漠視,還會招致倫理或道德的罵名。此外,華人社會「以孝為尊」,照顧往往被責任化,甚至「私化」成一種「無酬性」的工作。責任成了壓力,壓垮了許多照顧者,據統計,長期家庭照顧者有87%罹患慢性精神衰弱、65%有憂鬱傾向、20%確診罹患憂鬱症,另外,家庭照顧者死亡率,比非家庭照顧者更高出60%。

 

由此來看,社會共同的責任應該是,設立更好、更合適的照顧方式,而不是把「性別」當作承擔家庭照顧的理由,不管是政策上的協助,或是利用民間照護服務,都有機會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案。

 

以碧倩的例子來說,她的工作狀況與經濟能力,大可把父母接來台北,白天請專業的照護人員照顧他們,晚上一樣可以隨侍雙親,既能保有職涯生活,也顧及家人照顧。當「流沙中年」成為一種社會問題之後,「辭職照顧家人是最後手段」是目前政府、學界逐漸形成的一種共識,不管以社區型的照護模式,或是在居家尋求照護人員協助,不但能提升照顧家人的品質,也解除傳統觀念對女性帶來的「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