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70歲罹癌不請看護...竟是為太太留遺產!「可以的話,要為太太和孫子多活一天!」

他70歲罹癌不請看護...竟是為太太留遺產!「可以的話,要為太太和孫子多活一天!」

醫療團隊治療趙伯一段時間了,但七十多歲虛弱易跌倒的高危險病人,明明需要有人陪在床邊,他卻一直拒絕聘請看護,護理師只好照會我,前去看看他。原來趙伯拒絕僱請看護,是因為捨不得花錢。但我探詢了一下,國文老師退休、有退休金、有不動產等等,經濟狀況不至於太差,但趙伯就是不想花這個錢。

要為太太和孫子,多活一天

 

趙伯很辛苦,五年前罹患肺癌,好不容易治療告一段落,兩年前因為血尿,再次發現攝護腺癌疑似骨轉移,又接受四次化療,好多次進手術室做尿道刮除,最後一次直接做了人工膀胱。

 

「可以的話,要為太太和孫子多活一天!」趙伯一直用這個信念很努力地治療,但也做好心理準備,簽署了「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他的想法是身體萬一不行了,也不要讓太太操心。

 

趙伯的太太平時要照顧重度癲癇的孫子,多數時間住在已經是單親的兒子家。趙伯大多時間一個人守在老家,言談間知道,趙伯是個顧家的男人,他把所有薪水到現在的退休金,大半都給了相守的太太,自己非常克儉地過生活。

 

「為何不讓太太知道你的病情呢?」我試圖探問著。

 

「太太為了這個家已經付出太多了,我不想再讓她多一個煩惱。」趙伯柔情說著。

 

就這個原因,他做人工膀胱的這等大事,也不想告訴太太,雖然終究還是輕描淡寫的讓太太知道,但我看得出來,趙伯認為,如果可以的話,他要默默地承受這一切。

 

趙伯的病程已經是第四期,護理師啟動醫院目前正發展的「癌症晚期照護計劃」,提早讓末期病人有安寧緩和的照護,所以安寧共照護理師也照會介入。評估起來,化療對年邁的趙伯來說,副作用還是太強了,原來的肺癌已經把趙伯折磨到氣力幾乎用盡,接著打攝護腺癌這場仗,真的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

 

用忍耐與堅持,守護太太

 

尊重趙伯的堅持,只好和主責護理師討論,大家多照看他一下,他是個文質彬彬的阿伯,在護理站算是頗有人緣。

 

直到有次到病房看他,只見他很用力地站起來要去上廁所,搖搖晃晃地幾乎要跌倒,著實嚇壞大家!我顧不得趙伯的意願,趕緊找他太太商量,僱請看護在旁二十四小時照顧。

 

太太說:「我早就想要請了!我不知道他到底在節省什麼,為何要這麼堅持?」

 

然而趙伯體力每況愈下,幾星期而已,身形明顯消瘦,接著也出現嚴重感染,主治醫師計劃注射抗生素,觀察如果沒其他症狀,應該可以準備出院。醫療科也已經請出院準備小組,開始準備後續出院事宜。

 

但帶趙伯回家照顧,讓他太太非常焦慮,一方面是先生狀況越來越差,不僅照顧,其他更多的擔心是回家後的突發狀況。團隊一方面持續治療觀察,也一邊協助太太做出院準備。

 

憂慮的太太每天早上都會到醫院,不會特別去喊趙伯,只是默默站在床邊,詢問看護先生的情況,流露出很捨不得的情緒。她有時會繞到我的辦公室,和我談談聊聊,之後就趕去照顧孫子。

 

「看著他治療消瘦不成人樣,我真的很捨不得,他一直在硬撐,我已經有心理準備了。」

 

「我只希望,他沒有痛苦的離開……。」趙伯太太談到現況,總是體恤著被疾病折磨的先生。

 

回憶起當年倆人戀愛結婚,太太還珍藏著趙伯手寫的情書,趙伯是個很浪漫的人,雖然有點大男人,但是因為自己是個小女人,都依順著他,所以兩個人不太爭吵。

 

趙伯曾跟太太講過,他自認為沒有好好照顧家庭,讓子女及孫子有很多不順遂,還要麻煩太太照顧……,太太猜想,或許是出於愧疚及對家庭的責任,給自己的壓力太大,趙伯疑似有了身心症狀。

 

她描述,獨居的趙伯,開始用三道鎖把自己鎖在房裡,家裡面變得越來越髒亂,東西堆積如山,他封閉自己,不太願意和太太分享自己身體的狀況。太太說:「我只是希望他快樂,他真的是很好的老公!」

 

或許是跟外人聊比較沒壓力,我去病房探望趙伯,他總是能談很多,常提到對太太的愧疚,我有時得當個「愛的傳話筒」,表達對於太太的謝意,趙伯說:「敬重,就是我們那個年代的愛!」我心想,果然是個國文老師!

 

後來,趙伯已經越來越疲累,甚至不能對話,於是我去探訪的時候,就握握他的手,讓他知道我來了。有時候,趙伯會睜開眼睛看我一下,微笑示意後,又再度睡去;有時候,連眼睛都睜不開。

 

鼓勵他,勇敢做自己的主人

 

一天,我到病房看他,那天趙伯精神還不錯,用食指跟我比了個「死」的動作:「我覺得這次沒有辦法出院了……。」他劈頭丟過來的一句話,換我沒有心理準備,一時居然想不到什麼話可以回應他。

 

「我覺得好累好累,可能快連呼吸的力氣都沒有了!」

 

我知道他嚴重地感染,不停地注射抗生素,疲憊、腎功能衰竭等副作用越來越明顯了。「活到這把年紀了,我沒什麼捨不得的事,只希望好好走,不要痛。」

 

「什麼時候才能停止?」他望向我。

 

我特別跟趙伯確認「停止」的意思?趙伯表示:「感染無法解決,一直用抗生素,但我的身體越來越虛,這樣真的比較好嗎?我會不會打到死呢?」

 

我問:「趙伯,你知道不打抗生素的情況嗎?」

 

「以我現在的狀況,抗生素好像不是在延長我的生命,只是在延長我的痛苦而已啊。」他很清楚表達了對抗生素延長生命的想法。

 

「那你跟醫師說過嗎?」我鼓勵他:「趙伯,你可以趁醫師查房的時候,跟醫師談一下,你對於治療計劃的想法。」趙伯點點頭。病人自己跟主治醫師表達,可以讓主治醫師明確地知道病人自己的想法,才有辦法在末期階段,做自己的主人。

 

剛好主治醫師在附近查房,我先跟主治醫師談一下趙伯的想法,主治醫師很積極,還是希望再拚一下,抗生素不要停,說不定有生存機會,他會主動再去說服病人,沒想到趙伯還是同意維持現在的治療,持續使用抗生素。

 

我很驚訝這個結果!本來想要再跟主治醫師討論,但後來轉念,或許對趙伯或任何一位末期病人來說,積極的主治醫師也彌補病人在「生存」和「停止」之間拉扯的兩難,這本來就很難選擇。

 

用無聲的默契,道再見

 

趙伯的身體已經越來越虛弱了,抗生素、輸血交雜在住院的每一天。

 

他開始不想吃東西,裝上鼻胃管後,消化不好、嘔吐感明顯,趙伯以前很努力地吃東西,他認為要活就要吃,到現在開始不太吃了……,身形也越來越瘦了。

 

太太看著整個過程很心疼,每次講起就眼眶泛紅,但她也做好心理準備,並來找我詢問,後事可以怎麼辦理?趙伯之前就簽過大體捐贈同意書,希望往生後提供大體給醫學生或醫師做解剖學習之用。

 

不過,因為趙伯最近開刀,傷口復原等問題,導致後來無法捐贈。太太後來問趙伯關於後事的想法,趙伯只回答一句:「辛苦妳了!」太太眼角泛光,屬於他倆之間的默契,一個若有似無的答案,對太太來說已經很明確了。

 

幾天後的早晨,太太那天不必去學校陪孫子,於是坐在陪病床和看護聊聊,碰巧安寧共照師來探視,竟然發現趙伯已經沒有呼吸了,就像神情輕鬆地在睡夢中悄悄離開。

 

太太雖然訝異,但因為早有心理準備,默默地打電話給兒子,也拿出早準備好的衣服,和共照師一起幫趙伯換了。禮儀社員工上來病房,用遺體袋安置好趙伯並蓋上往生被,陪著太太下去助念堂。

 

太太緩慢地說,趙伯選了一個很好的時間離開,他愛家人的方式,就是不麻煩家人。

 

再次想起,趙伯曾說「想為太太和孫子多活一天!」如今,他把生命的最後一刻,也留給此生的最愛了。

 

人間安寧 陪愛無悔 

 

病人自主權利法,寫下自己的善終期許。

 

常有人問說:「要怎麼善終?」細問之下,每個人對善終的意義都不太一樣,但都會有個共同的答案是――「不要痛苦」、「不要拖」。

 

臺灣第一部保障善終權益法令,是在二○○○年訂定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條文指出:末期病人得依其「本人的意願書」(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最近親屬的同意書」(拒絕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可以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原施予之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得予終止或撤除。

 

然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僅限於「末期病人」,非末期但長期意識不清的病人,亦即許多人會說的那種「拖著」的病人,並不包含在內。二○一九年一月六日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或許是一個解套的方法。

 

這個亞洲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法律――《病人自主權利法》,其中有一個目標是保障病人善終權益,規定了在五種特定的臨床條件,可以選擇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及「人工營養流體餵養」等。

 

其中,五種特定的臨床條件為:

 

一、末期病人。

 

二、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

 

三、永久植物人狀態。

 

四、極重度失智。

 

五、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

 

相較於《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不僅增加臨床條件,其維持生命治療更包含了重度感染使用抗生素、輸血等醫療措施,以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相較之下,《病人自主權利法》包含的內容更多了。若要簽署,意願人必須是二十歲以上或已婚具完全行為能力者,本人及至少一位二等親出席,一起去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就診,醫院核章後,始得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並加註在健保IC卡中。

 

以趙伯為例,假設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註明不施行維持生命的治療,但趙伯當下向醫師表達的意思要繼續打抗生素,醫師還是會再繼續注射,但是,最起碼讓醫師有書面文件得知病人的想法。一旦趙伯昏迷了,就得依照生前簽署的「預立醫療決定書」來終止抗生素治療,保障其最後一線善終權利。

 

或許看到這裡,認為這和想像中的善終畫面不一樣,好像沒有特別保障善終,但試想如果沒有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假設成為永久植物人,家屬即便主張,醫院也無法依「法」撤除維持生命治療,或是停止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那麼,就真的離善終更遠了。

 

「善終」積極的意思,或許應該是――好好活著、心存善念、身行好事,好好地跟家屬溝通,簽署好「預立醫療決定書」,做好離別的準備,當面臨死亡時,可以更心無罣礙地瀟灑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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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慈悲善終:社工師的臨床陪伴日誌》,博思智庫出版, 林怡嘉, 吳宛育, 蔡靜宜, 郭哲延, 賴佩妤, 劉佳宜, 許秀瑜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