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對方為尊
只要受到盛情款待,受到他人尊重,任何人的行為舉止都能夠慢條斯理,也可以在別人面前表現出自己寬容的一面。
問題在於沒有遭到這種對待的時候,自己不是被視為最重要人物時的反應,往往反映了真實的自己。
隨時希望自己比別人更優越,認為別人理所當然必須最重視自己的人,一旦沒有受到這種對待,就會極度不滿,根本無法察覺對方有不得已的苦衷。
無論受到任何方式的對待,都能夠聽從對方的安排,才是優質的處事態度。
有氣質的人心裡很清楚,自己的價值並不會因為對方的態度而改變。
有氣質的人甚至會把良好的待遇轉讓給他人,而且會低調行事,不會大肆宣揚。
有時候會看到兩個人讓來讓去了半天,旁人往往覺得根本是把謙讓的行為當成作秀。謙讓應該低調,避免發生相互讓來讓去的狀況才是最高境界。
(本文摘自《練習有氣質:在人生關鍵時刻,展現優雅自信的魅力法則》,遠流出版,加藤惠美子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