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5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6
Q:我是素蓮,今年42歲,本以為這輩子不可能結婚了,但經人介紹與一位打算再婚的47歲男人相親,兩人交往1年,已經說好要結婚了,對外也都介紹是我未婚夫,但為了許多細節,讓我相當遲疑,擔心他的價值觀跟我過度歧異,對於到底要不要結婚,產生很大的疑問!未婚夫是次男,爸媽沒給他房產,但他很想買房子,因為是公務員,收入安定而且省吃儉用,也有相當儲蓄,打算婚後就買房。他要求我分擔一半生活費,因為有宿舍可以住,他負擔房租跟水電費等基本支出,我就出伙食錢,算起來他出的錢比較多。至於婚禮能省就省,他10幾年前短暫結婚就離婚,既然不是初婚,主張不要辦婚禮,直接去登記。甚至連結婚戒指都想省略,但我覺得怎樣也要有個婚戒,在我堅持下,他才終於帶我去買。我初次結婚,對婚姻還有憧憬,多少希望有個形式,但就連他爸媽也對兒子再婚相當冷淡,不想為此掏錢。我是獨生女,父親2年前去世,母親希望請個2、3桌也好,但他完全沒有這個意思!至於要我分擔生活費及買房錢,雖然我有工作、積蓄,但存款不多。而且從小看父親支付一切開銷,錢都交給我母親管理;母親的收入則自由花用,當她的私房錢、零用錢。所以對還沒結婚、就一直跟我要錢的未婚夫,我很不適應。他現在要我支付伙食費,並拿出部分儲蓄及收入加進購屋基金,雖然沒有想要把我的收入全拿走,但看來今後家計是由他管理,我也別想碰他的錢!他除了對錢偏執,沒有太大缺點,不過從沒明說上次離婚的原因,看來前妻是受不了他過度節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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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莊宜芳醫師
編按:許多人從中年就開始構建自己想像的退休生活,有人夢想到鄉下過著陶淵明一般的鄉居生活,享受悠閒慢活。有人則考量老後醫療與交通需求,選擇離醫院、捷運近的都會區居住。這兩種生活形態各有退休族支持,但你可知道不同居住環境的長者,其認知功能退化的比例竟有相當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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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黃佩如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統計,二○一八年我國轉為高齡社會,推估將於二○二五年邁入超高齡社會,而人類平均壽命在過去一百年間,整整增加了三十歲,這增加的年歲就成「第三人生」。根據愛爾蘭成人教育學家凱利(Edward Kelly)提出「第三人生(Third Act)」的概念,每個人只要活得夠久,都會有第三歲月;但不是活得夠久,都會有第三段人生。所謂第一人生就是成長學習被照顧的階段,第二人生就是成家立業,工作家庭兩頭忙的階段,第三人生是退休,孩子長大離家,我們能卸下照顧者角色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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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0
陳美儒
編按:許多人將考上好大學、好高中視為順遂人生的踏板,但實情真的是這樣嗎?在建中任教近40年,也教了好幾屆數理資優班的孩子。記憶深刻的是30年前,數理資優班尚未成立之前,學校特設了一個「菁英班」,做為數理資優班的「暖身」;就是在高一升高二時,將高一各班的前一、二名集中到這個班。(原文刊載於2021/9/1,更新時間為202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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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癌症希望基金會
編按:淋巴癌因早期症狀不明顯,發病初期症狀如發燒、咳嗽等與感冒相似,容易輕忽,而被稱為「沉默的癌症」。國內最常見的淋巴癌是「瀰漫性大B細胞」,這是一種高惡性度,病程進展快速的淋巴癌,醫師呼籲,病人確診後連想都不用想,要馬上接受化療及標靶治療! 若是未及時治療,可能在短短幾個月或是1、2年就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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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撰文‧譚偉晟 研究員‧黃浩珉
儘管新冠疫情逐漸降溫,台灣生技產業卻依舊繼續向上,在生技市值創下歷史新高的背後,新藥研發、藥品製造成為關鍵力量,藥華藥、合一兩屆生技股王如何開創巔峰?疫情後下一波生技的新機會又在哪裡?《今周刊》生技100大報告將為你全盤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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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5
Q:我是麗娜,今年65歲,丈夫在30年前過世,41歲的兒子仍未婚,我就是想請教他的事。他很想結婚,我也覺得這種不安的時代,有伴比較好,我們繳了不少錢去一家風評不錯的婚友社,但至今介紹12位對象,見面翌日卻都收到拒絕聯繫的訊息,讓我們擔心婚友社是為了讓我們續繳月費而找一些受雇女人來見面。因為這樣,兒子對相親失去信心,懊惱自己是否犯了什麼錯,才讓女人都不喜歡他。雖然他也想要再見幾個人,但看來不大樂觀,我們是否還該繼續透過婚友社來介紹呢?兒子真的很想結婚,他容貌不錯,大學時代還是話劇社,常擔任男主角;現在也在不錯的企業上班,年收也算高。不過左腳因車禍受傷,走路有點跛,但並不嚴重。他個性節省、不大外食,即使跟朋友聚會也會回家吃飯或帶便當出門,因為我要他別亂花錢才能準備結婚。雖然我們都覺得這是美德,有點積蓄應該是優點,而且房子在他的名下,就不知道女方怎麼想?我覺得兒子條件很好,明明世間有那麼多想婚而未婚的女子,為何他會找不到對象?我懷疑婚友社安排不精準,但婚友社提供名單外,也要彼此看過照片、覺得滿意才相親,但為什麼沒有女人跟他情投意合呢?我兒子現在生活快樂,周末也有一群年齡相仿的單身同事或老同學一起玩,但我兒子不一樣,他是真的想結婚。我也希望他結婚後有人照顧他,否則我年紀也大了,或許20年後就沒人能照顧他了!如果能讓我抱抱孫子也不錯,雖然我在他過40歲時就放棄這個夢想了。我想知道,除了婚友社,還有其他方法可以結識適合結婚對象的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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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陳文茜
64歲資深媒體人陳文茜2019年罹患肺腺癌,手術後各種怪病不斷發生,日前曾透露自己甚至灰心到跑去頂樓,非常想解脫。陳文茜6/23再度於臉書有感而發表示,病還是沒好,量出血氧濃度91、心跳96,「活不好,死不了」,但心態已轉變、正面看待,「不想成為活著的黑洞。」陳文茜表示,一年也快過了一半,持久數年愈來愈重的病,彷彿已是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你不會稱它為朋友,因為它使你疼痛、虛弱、喘息⋯⋯不能走遠,但至少它不是敵人。」現在已漸漸習慣了它,好像習慣一個不怎麼令人喜歡的室友,日子共處來去之間,也不必太在意,偶爾要假裝視而不見,就像如何對付這個世界有些逃不開的討厭鬼。「但不只是這樣,我還得更開心一些。」陳文茜說,走到上次差點哭出來快要斷氣的四樓玫瑰花陽台,伸展一下芭蕾基本動作,再抬頭看,「哇,這麼多的星辰,掛在天空上,自由自在」。當下她便明白,不想成為活著的黑洞,「我還好好活著,我的肩上是巨大的宇宙,向著遠方大山河流,我沒有動。我讓風說話。」陳文茜感嘆,許多人一旦變成重大疾病患者,便自然地把快樂往外推,好似這兩件事情是對立的。恰恰相反,正因爲她的生命可能比別人短,或者至少比別人辛苦,「我們更要努力不懈的把快樂老老實實地拉坐在身邊。」陳文茜自從罹癌後,各種怪病不停發生,「全身滾燙、頭痛欲裂、心跳132,血壓180⋯⋯血尿,血氧濃度不足85。」陳文茜日前說自己甚至灰心到跑到頂樓、非常想解脫。「我尖叫,告訴助理:我想走了,求你們照顧我的孩子們,我活得太累了。助理一直鼓勵我,深呼吸,血氧濃度上來了,86、87⋯⋯,這時我的意識才比較清醒,請她幫忙把藥物給我⋯⋯」。陳文茜說一個小時後,血氧濃度終於回到89,血壓降低至130,全身發熱狀況也改善、頭沒有那麼疼痛。「之後,我告訴自己,人太渺小⋯⋯從此每一個不過度疼痛的日子,對我都是恩典。」她雖然怪病纏身,但也開玩笑說自己應該是「全世界最美麗的人瑞」。「人病了,不要掉入自憐自愛,給別人一點溫柔,你可以帶回一屋子的幸福。」(原文刊載於2021/3/16,更新時間為202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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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4
Q:我是曉芸,今年48歲,曾經結過2次婚,兩次婚姻各有一個孩子,分別是23歲女兒及10歲兒子。父母過世後為我留下2處可收租的店面、1個庭院住宅及3間小套房。我把院子打理成英式庭園,種了多種玫瑰及蘭花,分享在臉書上。1年多前,一位愛花臉友不時來按讚,寫了許多動人留言,私下聊天後才知道他跟老婆不和。或許因為兩人都很寂寞,我們格外談得來,在他正式分居前,從高雄北上2次找我,初次見面就發生關係,雖然我已離婚3年,但我們算是不倫戀吧!半年後他搬來台北,同時也辭掉工作,住在我騰出來的一間套房裡,1個月前他正式離婚,現在暫時靠我生活。42歲的他抱怨老婆不照顧他的起居生活,一切必須自理,對他喜好花草及攝影也不理解,常為此吵架。雖然他早就想離婚,但也承認真正分居、乃至離婚的契機是因為我!我把他當再婚對象看待,兩人相處真的很合拍,但最近出現一些問題,讓我不知如何是好。他原本跟老婆已有半年沒通訊,離婚後卻頻頻以LINE聯繫,起初商量他的東西怎麼處理,接著讓12歲女兒、10歲兒子跟他視訊,現在聯繫越來越頻繁,幾乎隔天就長時間通話。我有次偷看他手機,他跟前妻竟對離婚都有悔意!他說看到我跟兒子才想念起自己的孩子,但我們遲未同居,多少是因他只喜歡跟我獨處、不喜歡我帶兒子一起吃飯等,還說這會讓他比較起自己同齡的兒子,有時甚至說:「我不想看到他的臉,別帶過來!」我每天幫他準備三餐,就因為他不肯跟我兒子一起,我常得吃兩次晚餐。他無法把我兒子當親生對待,是讓我遲疑的原因之一,也怕他離婚後反而眷戀原來家庭。而且我想再婚的條件是找到能善待我兒子的男人,我是否應該跟他再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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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疑案辦
編按:台南市驚傳30多歲女子,疑似不滿丈夫長期暴力對待、又被出言恐嚇,忍無可忍下,拿事先準備好的熱水朝還在睡覺的丈夫潑灑,後持刀砍殺丈夫,最後送醫不治。其實夫妻兩人早在2015年、2020年就曾因為言語衝突通報,女子被捕後坦言,真的對丈夫是無法再忍下去,才會痛下毒手,而社會局也介入協助安置2歲兒子。社會局表示,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危機衝突,務必設法離開現場、迴避衝突,若是需要婚姻諮商或心理輔導,都可撥打113保護專線由專人協助,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1998年6月26日上路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在台灣已經實行24周年。《家庭暴力防治法》簡稱家暴法,是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而制定的法令。立法起因於1993年的「鄧如雯殺夫案」。鄧如雯及身邊家人均長期承受來自於丈夫林阿棋的暴力虐待,鄧如雯15歲時即遭林阿棋多次強暴懷孕,在林多次暴力脅迫其家人及小孩後,被迫與林結婚。婚後鄧如雯曾因不堪毆打而離家,但又因林到其娘家大肆施暴及恐嚇全家,甚至揚言強姦鄧的妹妹後將其賣到妓女戶,使鄧如雯不得不返家。連鄧女與林男生下的兩個幼子也無法倖免,甚至遭林提起孩子投入洗衣機內啟動機器成傷。鄧如雯歷經7年的暴力凌虐,終在林又恐嚇殺鄧全家時,鄧為保護家人而趁趁林熟睡時,將林殺害。當時因為相關法令規定不足,使之求助無門,以致犯下此案。事件過後,引發社會討論,婦女權利團體亦開始催生家暴法的訂立。1998年6月,台灣全面實行民事保護令制度,是亞洲第一個實行家暴法的國家。(原文刊登於2019/7/30,更新時間為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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