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5
郭美懿
台中一位35歲女老師3個月前感染新冠肺炎,痊癒後卻留下疲倦後遺症。不但爬樓梯感覺吃力,就連授課也不若過去有活力,講個10、20分鐘就「凍未條」,只好趕緊求助中醫,經中藥搭配食療調理後已恢復7~8成肺活量,無須使用「小蜜蜂」講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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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媽媽經編輯部
子女們都希望父母可以有一個意識就是「你們的生活不應該只有孩子」,尤其在孩子們獨立自主以後,幸福感更應該由自己所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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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3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3
Q:我是晶慧,今年56歲、老公62歲,結婚31年,30歲及28歲的兒子皆已獨立。我老公是高層主管,還有3年才退休,最近1個多月每逢周末都說因公事要跟男同事夫妻吃飯,讓我覺得行徑可疑,懷疑他有外遇。雖知不對,還是趁他睡覺時偷看了手機,發現他其實是跟一位女同事和她小孩吃飯。對方LINE說:「今天好開心!真好!好想你!好想見面!」老公竟回她:「妳想的話,隨時都OK,下次找更棒的地方!」還連著小紅心貼圖,我該怎麼辦才好?從結婚以來,他一直被認為是好丈夫、好爸爸,薪水更是全交給我;除了出差,每天都回家,假日我說想去哪就帶我去,想不到會臨老入花叢!我會察覺,是因為他為私會女同事,特別上網搜尋餐廳,以往他從來不做這種事,都是隨便訂一下本來就知道的店,出門時也會特意在鏡前檢查衣服裝扮。而且過去他總會談論聚會情況或菜色,最近卻閉口不提。那女人是他同事,似乎正在鬧離婚。但1周前我們和朋友聊天時,我順口問:「你會跟鬧離婚的女同事在LINE上談這類問題嗎?或有女同事會私下見面諮詢這些事?」老公立刻說:「我才沒那麼無聊,更不可能為此私下見面!」反應激烈,讓我更不安,無法相信他的話,我50歲就提前退休,對老公狀態還算掌握,他從未有過可疑舉止、也沒讓我擔心過,無法想像他真在外頭搞女人。我不知道是該向他道歉我偷看手機、再來追問;還是隱忍下去,或許真的沒什麼?但怎樣都無法理解他為何不跟我說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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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2
郭美懿整理
知名音樂人陳道明驚傳5月31日因肺癌逝世,享年66歲。他曾為張信哲、伍思凱、柯以敏寫下不少經典歌曲,最具代表性是張信哲的《且行且珍惜》。陳道明曾任可登唱片、點將唱片主管,同時也是作詞人,1996年則轉往中國音樂圈發展,擔任過北京索尼藝術總監,離世消息曝光後,伍思凱、張信哲、鄭怡等人都表示追思與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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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4
聯合新聞網 / 綜合報導
有鑑於PCR採檢需求暴增,北市的社區篩檢站已由12處增至24處,新北也設置38處篩檢站提升篩檢能量,民眾快篩陽性後該去哪裡PCR核酸檢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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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0
陳忠淵醫師/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中醫部內科主治醫師
端午節,習稱五日節、五月節或肉粽節,俗諺說「未食五日節粽,破裘仔毋甘放」,說明端午介於春夏之交,天氣乍晴乍雨,過節後炎夏正式開始,冬衣才可安心收起。梅雨季的濕涼,加入盛夏的悶熱,蚊蟲孳生,使這段時間成為濕熱疫病易起的季節。在此節氣特性下,端午包肉粽祭拜神佛與五臟廟,雄黃酒、艾草辟邪除穢皆屬這節日特有的習俗,細究其背後皆有先人養生智慧底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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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0
李慶隆
女人,是家庭的核心人物,卻也是最弱勢的一方。尤其若是她沒有掌握經濟能力,就沒有權力,在家中完全沒有地位,不被公婆和先生看重,甚至被冷凍。女人更經常被全家當成高級台傭,要負責煮菜、燒飯、洗衣、清理環境,卻得不到任何人的尊重,在家中非常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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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9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2
Q:我是麗華,今年58歲,老公62歲,結婚34年,跟我86歲媽媽同住娘家,養有2隻愛貓。他算是蠻高薪的公務員,我是百貨公司的兼職店員,有33歲兒子跟31歲女兒,都已經獨立。我的苦惱是老公偶而不給生活費,至今仍靠我媽給錢來貼補,我覺得這樣的老公,實在太不可靠了,很想離婚。但我媽說:「就當多養一隻貓,他也不費事,不要輕言分手,妳就忍耐一下!」但我實在不想忍耐,想離婚讓老公把退休金給我、去買個房子收租。我很小的時候,爸爸就過世了,媽媽撫養我們姊弟,還有房子收租,一直過著豐裕生活,我也想跟她一樣,才能確保老後,不知道要怎樣才能做到?我老公常藉口不給生活費,像兒子讀大學時,費用較高,老公付了學雜住宿費,就說吃緊而不給3萬元生活費。當時我跟還在世的公公訴苦,老人家才補貼家用一陣子。結婚以來,老公大概就是給這數字,這兩年物價漲了,才多給5千元,但有時生活費戶頭還是領不到錢,得靠媽媽支應。甚至女兒讀大學時,老公不出學雜費,是我媽媽拿出來的!我不知道老公薪水到底多少?但似乎很高,2、3年後的退休金也不少,他還常拿錢回去孝順父母。我們住的房子是我媽的,一直不必付房租,水電也是媽媽付;娘家對外有婚喪喜慶時,老公還大模大樣以我先生身分出席,但我內心覺得這種不常給生活費的老公,怎能當我丈夫?或許因為是相親結婚,即使一起生活了34年,我覺得分手也不足惜!當然老公也會抱怨,說自己在家「連貓都不如」,在我心中「自己排第1,其次是媽媽、貓,然後是兒女,他才排第5。」但我覺得這是他咎由自取。雖然媽媽反對我離婚,但若能藉此固定拿到生活費就算了,不成的話,還是想離婚,一次拿到大筆錢來買房收租,才會比較划算;否則等我更老些,即使買房也還不了貸款。所以我是否直接訴請離婚較好?透過律師來爭取較多財產,有錢勝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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