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6
中時新聞網 綜合報導
今周刊編按:復華台灣科技優息(00929)最新9月配息出爐!每股預計配發0.16元將於9/19除息,是今年以來第2度縮水,年化配息率為9.72%跌破10%,10/16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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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蔡曉萱 整理
隨著年紀增長,體重不知不覺上升,即使克制食慾、努力運動,體重計數字卻還是失控!難道過了一個年紀,當真是呼吸、喝水都會胖?其實造成體重 增加 的原因,可能就藏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習慣中,營養師高敏敏就揭露10個容易被忽視的增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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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名取芳彥
在寺裡有很多機會接觸老年人,因此一年之中,我大概會聽到三十次這樣的話:「大師,我最近老化得很嚴重,皺紋 增加 了,而且全身都在痛。老了真討厭啊。」假如真心回答:「是啊,真討厭。」我的內心就無法平靜了。不管怎麼想,明天的我必然會比今天老一點,這麼一來,每天都得為此過得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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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蔡穎卿
開始成立工作室,踏踏實實、親力親為地實踐杜威的「生活即教育」。轉眼已過十二年,從一天相處,到有了高雄工作室,能日昇日落地相聚,以隔代之力、隔代之情、隔代的觀念來教導孩子,既是榮幸,也是苦力。榮幸的是,假如沒有孩子和我之間,那座由父母搭建起的信任橋樑,以現今的社會,我有很多理想是堅持不下來的;而自以為十分努力掘出的意見溝渠,也不一定能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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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楊寧茵
再不到幾個月,臺灣就將成為六十五歲以上人口超過二十%的超高齡社會,媒體和民眾普遍對於超高齡社會的快速來臨抱持著恐懼和負面的心態,而忽視了其中可能蘊藏的巨大潛力和機會。其實,人類快速高齡化創造了一個全新世代—The Young Old,簡稱YO(優)世代。善用優世代的力量,結合共生社區的推動,我們可以讓臺灣的人口超高齡化變得不那麼可怕,讓人人都可在地安老的幸福高齡社會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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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蔡曉萱 整理
視力模糊不只是老花眼!白內障正悄悄影響許多人的生活品質。專家提醒,及早發現治療,不僅能避免意外發生,更能重拾清晰美好的世界。75歲的劉太太因視力模糊數年,原以為只是老花眼而不以為意。直到某天騎車時發現連路標都看不清,才驚覺問題嚴重。經檢查發現是嚴重白內障,右眼視力甚至不到0.1。所幸接受「微創超音波晶體乳化術」後,視力迅速恢復至10。劉太太感動地表示:「以前在家中行走都常撞到東西,現在眼睛變明亮了,世界終於清晰許多,不用再摸黑過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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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蔡曉萱 整理
現代人生活忙碌、講求效率,「超加工食品」成為許多人的生活良伴。然而這些看似方便美味的食物,竟可能大幅提高心血管疾病死亡風險!減重專科暨家醫科醫師魏士航警告,過度依賴超加工食品不僅影響身材,更可能引發32種疾病,其中就包括失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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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島輝牙醫診所 張道威醫師
總是被說打呼像打雷、都覺得睡不飽,白天總是精神不濟嗎?當心是睡眠呼吸中止症找上門,如果不治療,長期下來可能 增加 中風、失智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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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NOW健康
人口老化是全世界正在面臨的問題,台灣也不例外。人體之所以會老化,主要是與慢性發炎和過度氧化有關,而對抗衰老這件事也日益成為顯學。陳乃菁醫師診所院長陳乃菁醫師表示,隨著人們對健康和抗衰老的重視逐漸提高,硒的重要性也越來越被廣泛認識。尤其是「高純度活性硒」,經過人體代謝轉化成硒蛋白後,得以發揮抗氧化、消炎作用和抗衰老功能,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預防巴金森氏症、阿茲海默症和甲狀腺功能異常等與發炎相關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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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121
Q:我是博毅,今年52歲,老婆33歲,結婚7年,兩人現有6歲女兒、5歲兒子,3年前因家庭因素跟老婆假離婚,但約定等孩子長大後再復合,可是我覺得妻子身邊有別的男人,我該怎麼辦?我跟妻子都是再婚,婚後老婆想繼續工作,而我工作時間被綁的很死,無法照顧孩子,需要岳父岳母幫忙接送到幼兒園,加上可以節省房租等,就住到老婆娘家。由於老婆是獨生女,岳父母都歡迎同居,但我跟岳父非常不合,他從一開始就嫌我年紀大且收入不夠豐厚!我是資深的機電工程師,年薪超過百萬,但為了妻兒想多賺點,就接了夜班,每天都是凌晨2點多出門,下午3、4點才回家。但岳父看我白天睡覺就很不順眼,總說還可以再兼一個工作,完全不體諒我連來回路程,等於12小時都在外面工作,絲毫沒有自己時間。回到岳家,我也無法打赤膊晃來晃去或歪在客廳看看電視,非常不自在,但只要能跟妻兒一起生活,這都是小事。可是3年前,不小心跟岳父擦撞一下,岳父就很誇張地倒在地上,說我故意要害死他的,吵了很多天不肯罷休,一直叫囂要我搬出去!後來他又要我老婆離婚,鬧到後來,連我老婆也煩了,跟我商量好,因為現在孩子們還小,需要岳父母幫忙照顧,我的老家在南部,爸媽幫不上忙,因此我們先聽岳父的話辦離婚,等孩子長大,老婆就搬出來,屆時我們再一起生活,我當下也只好遷就現實。離婚時,親權給了老婆,其後我們還每1、2個月還會聚餐一次,我也每月給她們7萬元生活費。老實說,我雖然很想跟妻兒住在一起,但不受岳父母管制,也覺得自在無比,自己租的公寓雖不那麼寬敞,但是愛怎樣就怎樣,而且就在工廠附近,我有很多屬於自己的時間,覺得假離婚也不錯。但最近半年,老婆幾乎不接我電話,我也沒法跟孩子相聚,有次半夜想念孩子,我跑去前妻家,發現她的車不在,過幾天再跑一趟也是一樣。我打電話給女兒,她才說媽媽最近晚上不常在家,讓我非常憂心。現在孩子還小,她就夜遊不歸,也不履行4人相聚承諾,我覺得她似乎是有新男人了。現在前妻把孩子放在家中不管,我是否可以討回親權?如果她再婚,可以不支付他們生活費嗎?我真的只想建立4人的美滿家庭,難道這是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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