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9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7
Q:我是曉庭,48歲,丈夫49歲,結婚15年,有2個就讀國中的兒女。我們是北漂族,長年租屋,但老公節儉,租的都是爛房子,前後搬了2次家,最後租的是兩房一廳20坪公寓。但他有囤積癖,沒採光的一間當倉庫,全家就睡在另一間大通鋪,屋況也差,處處壁癌!我從結婚之初就想買房,但他老用南部公婆有房來搪塞,其實我們在北部也住不上,每次陪我看房只是應付,根本沒想認真參與。4年前我終於死心,自己買了一間房子。我告知他總價及搬家時間,希望各攤一半,他卻嫌我買貴買小、離工作地點遠,拒絕出錢。就連房貸保證人都不肯當,放話若我房貸繳不起就賣房,千萬不能拖他下水。我對他的無情感到失望,但仍照計畫搬到新家,他沒一起搬過來,從那時分居進入第5年。這幾年他沒幫忙繳房貸,也不肯付孩子學費,每月只各匯3千元到2個孩子帳戶。有次透過孩子要他付學費,他是繳了,卻把每月扶養費減到各只剩1千,不負責任到讓我傻眼!他1個月或更久才來探望孩子,就當盡了父親責任;藉口賺得不多、要付房租及生活費,堅持不肯多給孩子扶養費。事實上,他賺得跟我差不多,而我為了房貸及養育2個孩子,假日還得打工。在我眼中,他拋妻棄子、自己逍遙生活,拒絕跟我一起打拼、同甘苦;他卻說當初是我要搬出去,一切都是自作自受,害我心酸又無處吐訴。我厭惡他的自私、不負責任,原本想為了孩子,就讓他搬來同住、不用付房貸,只要每月拿1萬5當家用就好,但如此卑微的要求還是被拒絕! 當初曾擔心他一人生活不會照顧自己,這幾年下來,覺得他對我們母子毫無感情可言,卻還堅持要給孩子完整的家而不願離婚,都是我不好才搞成今天局面!我們形同離婚多年,原想走法律程序,但顧及他是孩子父親,希望好聚好散,他卻根本不理會,到底怎樣才能擺脫婚姻枷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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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婆媳問題困擾不少人,日前有位女網友發文提到,他們夫妻倆住在婆婆的房子,但婆婆常到他們的住處鬧,還抱著五個多月的孩子打原PO一巴掌,讓她很難過。女網友在「匿名公社」發文提到,她才結婚一年多,沒做過大逆不道的事,也未曾違背過婆婆。但婆婆趁抱著原PO兒子的時候,用孩子的小手打原PO一巴掌,她說:「讓我兒子甩親生母親一巴掌,那種感覺很難描述。」並直呼:「我實在很難原諒這樣心靈邪惡的婆婆」。她也坦言,婆婆在原PO先生不在時做這種事,認為她真的很會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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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郭美懿整理
6年感情敵不過一隻哥吉拉模型?!近日一位女網友私自將丈夫珍藏的哥吉拉送給親戚小孩,讓丈夫爆怒離家還鬧離婚,她上網求助,並抱怨丈夫「為了一個模型那麼幼稚」、「像個小男孩一樣」,上網公審反遭網友打臉:「不尊重人在先」。對此,身心科醫師林奕萱認為,這位太太不但不尊重先生,更侵犯了對方的「個人界線」,上網公審完全都在檢討被害人,「離婚恐怕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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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呂秋遠
編按:婚姻不只是小倆口自己的事,更牽扯雙方家庭,以及彼此的經濟財務。有女子在網路論壇發文,表示自己在父母援助頭期款之下,在台中買了一間房,目前房貸還剩下4百餘萬,而男友則只有10萬元存款。近期雙方規劃結婚,但男友希望她將名下的台中房產賣掉,將這筆錢拿來作為兩人在台北購買新房的頭期款,若不足兩人可以先與男方爸媽同住。女網友為此感到焦慮,「為什麼要我放棄原本的工作、資產、家人,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還要在存到台北高房價頭期款前跟公婆住!雖然說夫妻就是要共同努力,心理還是有點不平衡」。律師呂秋遠針對此案例提出10點建議,要女網友仔細考慮,「婚姻與感情都是平等的,遇到只想佔你便宜、不勞而獲的人,請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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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好險網/王永才
編按:許多夫妻婚後會將收入集中管理,但萬一負責管錢的一方遭遇不幸,恐怕會衍生財產分配問題!安侯建業(KMPG)家族稅務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銘鴻日前分享案例,表示一名丈夫因為愛老婆,而將財產都擺在太太名下,未料妻子因病驟逝,辛苦賺來的錢全變成太太遺產,只能跟岳父、岳母均分。據《蘋果新聞網》報導,這位先生對賺錢很有一套,因為知道太太娘家財務上並不優渥,為了讓她過安定生活,所以將歷年賺來的錢都轉移到妻子名下。兩人婚姻生活甜蜜,但多年來膝下無子,沒想到太太卻突然身患重病,短短3個月就離世。由於夫妻倆沒有子女,太太名下資產雖是丈夫多年辛苦打拼而來,依法規卻只能拿到兩人財產的一半,另一半資產變成由岳父岳母繼承,形成爭議。後來經雙方協調,丈夫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得以取回夫妻財產差額的一半,再與岳父母共同分配剩餘的遺產。這個案例彰顯夫妻間應該提早做財務規劃或設置遺囑信託,千萬別因年紀輕而搪塞推遲,造成憾事重演。但究竟什麼是「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如果大多數的財產都在亡者名下,未亡人拿得到財產嗎?還可以怎麼節省遺產稅?(原文刊登於2019/2/18,更新時間為2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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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
宋熹昶
在我經營的社團裡,每天都會收到許多會員的新消息和文章。我在一一瀏覽的過程中,注意到了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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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9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2
Q:我是麗華,今年58歲,老公62歲,結婚34年,跟我86歲媽媽同住娘家,養有2隻愛貓。他算是蠻高薪的公務員,我是百貨公司的兼職店員,有33歲兒子跟31歲女兒,都已經獨立。我的苦惱是老公偶而不給生活費,至今仍靠我媽給錢來貼補,我覺得這樣的老公,實在太不可靠了,很想離婚。但我媽說:「就當多養一隻貓,他也不費事,不要輕言分手,妳就忍耐一下!」但我實在不想忍耐,想離婚讓老公把退休金給我、去買個房子收租。我很小的時候,爸爸就過世了,媽媽撫養我們姊弟,還有房子收租,一直過著豐裕生活,我也想跟她一樣,才能確保老後,不知道要怎樣才能做到?我老公常藉口不給生活費,像兒子讀大學時,費用較高,老公付了學雜住宿費,就說吃緊而不給3萬元生活費。當時我跟還在世的公公訴苦,老人家才補貼家用一陣子。結婚以來,老公大概就是給這數字,這兩年物價漲了,才多給5千元,但有時生活費戶頭還是領不到錢,得靠媽媽支應。甚至女兒讀大學時,老公不出學雜費,是我媽媽拿出來的!我不知道老公薪水到底多少?但似乎很高,2、3年後的退休金也不少,他還常拿錢回去孝順父母。我們住的房子是我媽的,一直不必付房租,水電也是媽媽付;娘家對外有婚喪喜慶時,老公還大模大樣以我先生身分出席,但我內心覺得這種不常給生活費的老公,怎能當我丈夫?或許因為是相親結婚,即使一起生活了34年,我覺得分手也不足惜!當然老公也會抱怨,說自己在家「連貓都不如」,在我心中「自己排第1,其次是媽媽、貓,然後是兒女,他才排第5。」但我覺得這是他咎由自取。雖然媽媽反對我離婚,但若能藉此固定拿到生活費就算了,不成的話,還是想離婚,一次拿到大筆錢來買房收租,才會比較划算;否則等我更老些,即使買房也還不了貸款。所以我是否直接訴請離婚較好?透過律師來爭取較多財產,有錢勝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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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9
李慶隆
我的父親在二十五歲時結婚,母親小他七歲,當時只有十八歲。在那年代,母親在這個年紀結婚並不算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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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6
四月天
知道老公的孝順是建立在懶惰與卑鄙之上後,我也徹底理解了「男人是孝子,會讓老婆吃苦」這句話的脈絡,它指的是老公缺乏在父母與老婆間進行調節的意志。關於媳婦被賦予的不當要求,老公會認為要求不當的意識很淡薄,就算有這種意識,也不會認為需要和父母爭論或說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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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趙士懿, 陳秋華(採訪撰文)
Dear baby:謝謝妳來到我的生命。謝謝妳在知道我有憂鬱症的狀況、很大男人主義,又足足大妳十八歲的情況下,年輕可人的妳,居然還是願意接受我的一切,成為我的人生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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