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6
施宇宸
根據金管會公布的信用卡重要業務及財務資訊,2023年5月各金融機構所合法性的流通卡數就有5,900多萬張,20歲以上的成年人平均1人約有3張信用卡。不僅如此,隨著網路消費越來越普及,綁定卡號之後,下次消費還能一鍵付款(根本意圖使人無止盡地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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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近年來筆者處理不少關於遺產繼承、免除扶養 義務 ...的案件,裡面都涉及到一個共同的事實,就是子女在父母親離婚後,就沒有再和沒有監護權(親權)的那一方見面了。而在若干年後,當這些親屬們,因為要處理一些法律問題,而必須再相見時,其中涉及的狀況,並不單只是「法律」就能處理好的。多年不見的原因當然很多元,不可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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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黃碧芬
老張的六名子女在老張過世之後,討論遺產繼承事宜,其中老大張哲表示其經常在外流浪,甚少盡到孝道,所以願意放棄繼承權,財產由其餘兄弟姊妹繼承,但是國稅局仍然通知張哲要繳遺產稅,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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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
建業法律事務所
子女奉養父母天經地義,連法律也規定,若成年子女對父母親不聞不問,可能構成遺棄罪。但如果因經濟因素,或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沒有善盡扶養責任,情形是否會有所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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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胡肇芳 整理
80歲音樂人劉家昌2015年被前妻甄珍爆出,兩人早在兒子劉子千(現改名章立衡)1歲時就已離婚,婚姻僅維持9年,2018年更爆出爭產風波,事隔5年。劉家昌10/26在微博寫下逾2千字長文,怒批甄珍母子,對此章立衡首度在社群發聲,臉書貼出一張圖,上面寫著「我把牛牽來了你繼續吹」。劉家昌周五(10/27)也在臉書發文並貼出聲明書表示,「本人一生從事音樂工作,作品餘三千首,過去中國人不講究版權,近十年已有版稅了。所以在香港用章家甄和次子劉子千名字成立了創音工作室,授權創音工作室管理音樂版權。」劉家昌表示,「年前在媒體上看到劉子千改名為章立衡。既然不姓劉,不是劉家人,決不容許碰觸本人所有之版權。因此,本人終止授權創音工作室、章家甄及章立衡使用、管理、收取本人所有之版權收益。」「本人鄭重聲明,從今起任何公司或個人自創音工作室取得本人音樂之版權使用,未經我本人認可,皆屬違法必須立即停止。違者應負一切法律賠償責任,特此聲明。」對此,稍早甄珍在臉書回應,「兒子脫離了你的磨(應為魔)爪生活的很開心,非常幸福。 你不是忘了吧,當時兒子和唱片公司簽約並發展良好時,是你突然要主導兒子的音樂發展,兒子非常不願意,但為了我妥協後,你便得寸進尺,操控兒子,兒子稍有不從,你就威脅要斷掉兒子音樂路,還發文痛罵兒子畜生。 現在反過頭來假惺惺,你配做父親嗎?」甄珍表示,「至於我們兩個的關係,不想再說太多,當時就是因為你爛賭,我才和你離的婚,你明知道我們離婚了,還為了利益於2015年在香港訴訟離婚,後來發現行不通, 自己又主動撤回了訴訟,不知道你為什麼現在還要拿這些東西博眼球。」「劉家昌我告訴你,不要顛倒黑白是非,你有證據就去告我,不然就是誣陷。 你的所做所為遲早有一天會大白於天下,法律的製裁(應為制裁)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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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6
若竹千佐子
人只要活得夠久,就能馬上想起記憶深處的各種笑容。桃子知道,有些笑令人感到幸福,有些笑就像剛才一樣無法遏止。經驗告訴她,那種笑多半是由深層的絕望轉化而來。不過桃子覺得剛才的笑似乎不大一樣。現在她的狀況跟絕望離得可遠了;但要說是喜悅嘛,那更不可能。硬要說的話,剛才的笑,是淡然等待歲月流逝的笑。當中到底隱含著什麼情緒?「真是麻煩的傢伙!」桃子有點無奈,但也因此找到了新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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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張先生的父親,在去年過世了。生前他本來也想留下遺囑的,但總有一些顧忌,因此沒有把這個想法付諸實行,沒想到在檢查出胰臟癌後只不過一個月,老天爺就把他給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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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陳坤涵
張三生前是個規矩的上班族,每月所得不多,但由於省吃儉用,在其死亡後,仍留下不少銀行存款、二筆建地及一筆公共設施保留地,配偶陳芳芳及二個兒子張大明、張大昌申報遺產稅後,要繳納400多萬元的遺產稅額,陳芳芳是一位家庭主婦,二個兒子又剛就業,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繳納遺產稅,不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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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李冠和律師
過去常聽到父債子償的故事,例如孩子一出生就背負父親幾千萬的債務,永無翻身的一天。這件事在民國98年6月10日,民法改成「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全面限定繼承)後就不再發生了。當時民眾一片叫好,認為是德政。然而律師看過太多誤會此制度的當事人,以為從此限定繼承不用辦,後悔當時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陳報遺產清冊(即限定繼承),緣由為何呢?一定要陳報遺產清冊嗎?讓律師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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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
劉韋德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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