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6
王瑞
愛情的三要素是承諾、親密和激情,缺一不可!每個人對愛情的態度不同,對於不同要素分配的比例自然不同,但每個要素都是必須存在的,其中承諾就是依賴責任感才能存在的。所以不負責任的人,更容易在親密關係中表現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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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比爾‧柏金斯
你是否想過,在你死前沒把錢花光都是浪費?最佳的金錢分配策略是什麼?如何在時間、健康與金錢之間取得平衡?「人生要過得好,而不只是活著。」美國知名對沖基金經理人告訴你:如何100%享用金錢,做出人生最好的投資。美國知名對沖基金經理人比爾.柏金斯(Bill Perkins)認為:如果你花了許多時間去賺錢,卻根本來不及在死前享受到那些金錢,那你就浪費了寶貴的時間。因為金錢只是達到目標的手段:更重要的目標是享受生命。但是,很多人卻為了賺錢,犧牲了更重要的目標。比爾.柏金斯提出的「死前財產歸零」(Die with Zero)是指,只要存夠退休的錢,並且要給家人、要捐作慈善的錢都給了,你就應該充分享用金錢、投注更多精神創造難忘的人生經驗──不要在辦公室耗上更多時間,也不要等到年紀太大,什麼都做不了才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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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陳乃菁
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患者老張先生的女兒張小姐,她一大早就守在門診區,想趕著在其他人出現前和我說話:「陳醫師,在我爸跟我哥來門診之前,請讓我先和你聊聊好嗎?」既然時間尚有餘裕,我就請她進診間坐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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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老楊的貓頭鷹
橘子小姐的家就像是一條「情緒發洩的食物鏈」:爸爸吼全家人,媽媽吼小孩,哥哥吼她。她活得很小心,因為她知道自己的人生沒有人撐腰。後來,她考到了一所很遠的大學,去了一座很遠的城市工作,她的目的很明確:逃離這條「食物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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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丁菱娟
我真希望現代女性要懂得捍衛自己的權益,好好溝通並堅持自己的想法。但我也希望當我們成為別人婆婆時,同樣別用過時的想法去制約媳婦;同樣像女兒般希望她在職場上發光發亮,找到舞台活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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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8
蘿蕊.葛利布
席爾斯的心理學家,寫過一本很棒的書,名為《如何找對另一半》(How to Stop Looking for Someone Perfect and Find Someone to Love )。席爾斯在書中說,每個人都是套餐,或像餐廳的藍盤特餐。沒有「替代餐點」,你必須把這些 討厭 的習慣和不迷人的特質與剩下的食物一併帶走,你可能不得不吃掉一個不喜歡的配菜。「如果要求某個人實現妳的美好願景,」席爾斯寫道:「就只能和幻想長相廝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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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楊賢英
只要有了我的「食材管理法」,備料時間就能大幅縮減,每天省下將近兩小時,當料理三餐變得悠閒優雅,多出來的時間就能把屋子打理得整潔明亮,我會做做手作布置家裡、養養貓和植物…等,讓生活變得更多采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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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商沛宇
剛步入而立之年的小芬來到癌症醫院的心理諮詢門診掛號。初次見面,她便明確地表達出需求:「我想知道,要怎麼讓正在接受癌症治療的爸爸擺脫消沉的意志,變得積極、樂觀?」小芬的爸爸多年前罹患癌症,幸運的是在手術完成後,只需要固定回醫院追蹤即可,其他方面一切如常。爸爸也把康復後的生活安排得豐富而精采,完全不需要家人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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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2
林慧詩
如果你出生就被判定只能活21歲,會怎麼面對人生?患有先天性成骨不全症的陳靜琪並未放棄人生,藉著父親說的「一句話」,克服了50多回的傷病折磨,找到了摯愛,在面對多次的生死考驗,生命教會了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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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92
Q:我是明珠,最近為了老公外遇,我是否該離婚而煩惱!我45歲,老公53歲,結婚18年,育有17歲兒子跟12歲女兒。6個月前,我在老公書房裡發現女人寫給他的信,才知道他可能有外遇了。我老公是高階工程師,結婚起就常到各地工廠出差,因此外宿不歸,我也很少過問。但最近1年來,他常週一出門,週五才回家,有點奇怪。發現那女人的信件後,我託朋友跟蹤老公,發現他說出差或加班,其實都是住到對方家裡。從信件得知,那女人單身約30歲,跟我老公已交往近2年,還要老公趕緊離婚娶她。得知老公外遇後,我至今吞忍沒逼問,因為自己也不知道是否要離婚?不知道哪種狀況對我比較有利?還是協議分居,但依然維持婚姻狀態?我本能覺得應多打一下算盤,但還是有點想不通!雖然我們現在已形同分居,即使他週末回家,也只是關在書房裡,沒跟我們有交流,也從不帶我們出去玩。兒子常說很 討厭 爸爸,女兒則從小黏他,老公也比較會抱抱她,陪她打一下電玩!我跟老公從生下女兒後,就成無性夫妻,也沒肌膚之親,除了生活必要的最低限度對話外,幾乎沒有溝通,他早已不知道我現在喜歡吃什麼,也不關心我愛看什麼劇,我也逐漸不關心他在想什麼,兩人感情稀薄,他會回家還是為了女兒吧。雖然驚訝他有外遇,但我想尋求對自己最有利的途徑走!老公的薪資很高,每月給我12萬元當生活費,寬敞的房子也是自己的,讓我們過的很不錯。我已離開職場多年,如果離婚後到女兒大學畢業,也就是未來10年還能月拿12萬,維持現在的生活水準,而且房子歸我,那我馬上選擇離婚。但如果離婚後,能拿的贍養費比現在12萬元少很多,或低於10萬元,我就不打算離婚。其實,我希望離婚,老公乾脆不回來最好,我還可以省點事,不必幫他準備換洗衣物等。因為是他外遇在先,這樣我能爭取到滿意的條件離婚嗎?我這樣想對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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