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事地政專業數十年期間,受託辦理遺產申報與繼承不下千件,因略有心得常將自己受理案例撰寫成書,提供讀者或社會各界參考的同時,總是不斷呼籲:沒有遺產是正常,如果有遺產是您有福報,更應珍惜感恩,實在不應再為遺產徒增事端,有負先人德澤與恩賜。
最近我有2個客戶因為遺產繼承引發事端,其中一位長者生前即要我為他撰寫遺囑,因為我很了解他的家庭狀況,就依他生前囑咐,百年之後遺產如何分配等,如實交代。沒多久這位長者因病而往生,我當然不捨也親自去送他最後一程,時隔5個月後,因認為已順利圓滿辦妥已逝長者的遺產分配,我甚感欣慰。孰料這一位長者的親戚有天突然來找我,我才知道由於長輩過於自信,深信他的子女絕對會遵從他所交代的遺願,妥善處理遺產,因此疏忽曾委託我為他撰寫的遺囑,將之束之高閣,以致子女處理遺產過程,因無所遵循,頻生爭端與困擾。
原來長者的遺囑內容,是要將一棟價值逾7千萬元的房子給小兒子,且小兒子應分別支付他的哥哥、妹妹2千萬元與1千萬元。原本遺囑安排周全,但大媳婦不從,且要脅如果小弟不給哥哥3千萬元,就跟哥哥辦理離婚。這對小兒子來說真是無妄之災!本來兩兄弟與妹妹相安無事,卻因為大嫂不滿而橫生枝節。妹妹還算懂事,願尊重被繼承人的遺願,將房子分配給二哥;但前提是,如果大哥不尊重父親生前交代的原則,她就堅持依法繼承每人各得3分之1持分,結果遺產繼承紛爭愈演愈烈。
如果被繼承人生前能留下遺囑,我又是受託遺囑執行人,絕對遵照遺囑旨意,將該房子繼承登記在小兒子名下,且他仍有義務另分別支付2千萬元和1千萬元給大哥與妹妹。如果大哥真要爭取他的持分,自當另案訴請司法裁判,至於妹妹一定當證人,並將父親生前已安排贈與細節提供法院參酌,大哥未必能如願且一定自討沒趣呢!
遺產分配白紙黑字 生前書立遺囑避免身後憾事
另一個案是,郭媽媽生前曾前來了解如何寫遺囑,她心想,坐落在商業區的房子因有供奉祖先牌位,就給大兒子;二兒子因長住美國且在某名校任教,就將在郊區房子給他。據說後來郭媽媽重病,大兒子夫妻倆聘僱外傭後,堅持搬出去,未就近陪老人家,讓本來想寫遺囑分配遺產的郭媽媽改變了想法,乾脆不寫了。
最後,在這一位長者過世後,大兒子辦理繼承時認定就是要商業區的房子,而郊區的房子則是給弟弟。但是,二兒子可能在媽媽生前聽過老人家對大哥的一些怨言,於是堅持應依法每人各繼承2分之1,誰都不能佔到便宜。兩兄弟為此爭執,互不退讓。
最後我從情理法分析,請兩兄弟要珍惜手足親情,傷和氣就有負媽媽的德澤庇佑,因此建議商業區房子給哥哥,郊區房子則由弟弟繼承,至於郭媽媽所留下的2百多萬元銀行存款則全部讓給弟弟。二人最後接受我的提議,各退一步,海闊天空,才終於圓滿解決這一起遺產糾紛。
如果郭媽媽能在生前書立遺囑,當然能避免在她百年之後衍生的兄弟鬩牆情節。所幸,兩個兒子最後都能接受我善意的建議,讓郭媽媽的身後事圓滿落幕,堪以告慰!
作者簡介
趙坤麟:82年國家特考合格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88年普考合格不動產經紀人
趙育頡: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畢業,佳榮地政士事務所特別助理。
本文摘自馥林文化 《不懂法律,也能聰明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