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30
丁菱娟
人不到中年不知道減法的好處,熟齡之後才了解東西不是越多越好,名利也不是越多越好。有了名之後壓力更大,有了錢之後煩惱更多,看過太多有名有錢的人分家產的悲傷故事,覺得如何培養凡事「剛剛好」的思維是一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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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張明志
有一位爺爺八十四歲,得到第三期的惡性淋巴瘤,起初病得嚴重,腹水、肋膜積水、裝著氧氣管,在醫院接受化學治療。他育有三男、三女,除了最小的兒子在美國外,其餘都在臺北。所以子女們成立照顧群,除了僱請看護工外,他們兒女與媳婦分成四組,白天夜晚輪流換班照顧。而且還有一本病房日誌,每隔二十分鐘登記爺爺的狀況,例如:何時打化療、何時輸血、三餐內容與健康食品為何,化療藥水、排便狀況等詳細記載,完全不亞於護理紀錄。因為二媳婦本身就是護理師,每次輪班的人都可以清楚爺爺目前的狀況,以及治療上的進度,包含何時檢查,又該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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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5
張明志
人一生下來就不可避免地要往死亡之路走去。人生的終站是必然,也是自然,每個人都希望生命平和地、完美地畫上美麗的句點。大多數人若生病已久,平常已知自己死亡將至,無論多麼不捨,到終還算能坦然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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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4
艾比.施奈德曼, 亞當.賽佛, 吉恩.紐曼
提早計畫,躺平享受。是的,我們終於走到了喪禮這一步驟。本章篇幅超長,為的就是要送你安心上路。以下有一大堆籌備喪禮的須知事項,從決定是否自己準備喪禮,一直到撰寫自己的訃告,無所不包,以確保你走得風風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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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2
陳意華
媒體創意人俞國定2015年4月透過健檢得知罹患鼻咽癌第3期,在醫療團隊積極治療下於同年8月結束療程,鼻咽癌屬可控制的癌症,平均5年內未發病代表已痊癒,罹癌走過7個年頭,現在的俞國定每半年持續追蹤。罹患癌症並未打亂俞國定的生活步調,反而淬湅出更美好人生,俞國定學會和自己、和家人,以及和上帝修復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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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林靜君談心室
紫薇在網路上與國中同學重逢,雖然同屆中年,但對方穿著打扮著實是春風少年兄,熱情活力,見面沒幾次,他展開猛烈追求,愛情來的快又急,兩人迅速同居。就在紫薇覺得可以談論婚姻時,不經意知道他曾經有過幾段婚姻,而且還有3或4個不同媽媽生的小孩。求證對方時,他僅回答:「都是過去的事,不要想太多。」紫薇不安,這樣的關係似乎藏有未爆彈,不知道何時會觸發。而且他最近開始晚歸,態度也轉趨冷淡。可是,情濃之時他的確好到讓她深信,如果她要星星,他也會想辦法摘下來。紫薇遺憾年輕時錯過結婚機會,即使現在被恭維是「美魔女」卻仍然單身,不禁心想:「是不是用婚姻就能綁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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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中時新聞網 何立雯
大陸一名男子分享,父母過世後整理遺物,發現一本存摺,裡面還有10萬人民幣(約44萬台幣)的餘額,拿著存摺去銀行領卻遭到百般阻饒,行員堅持只有本人才能領錢,即便他出示父母已經亡故的證明都不肯妥協,無奈之下,隔天男子找來嗩吶樂隊在銀行門口表演,才終於吸引高層注意,最後事情也順利解決,高層表示,父母亡故要領遺產,只要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跑完程序之後就能領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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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8
張明志
人一生下來就不可避免地要往死亡之路走去。人生的終站是必然,也是自然,每個人都希望生命平和地、完美地畫上美麗的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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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5
邦妮
性教育,一般在學校都是青少年時期的課程,大約會在十三到十四歲左右接觸到性教育。亞洲國家普遍都是在這時候才開始有性教育。而談到關於性教育,很多都是避而不談,或是抱持著錯誤的觀念,覺得性是很可恥的事,總是認為談論性是很骯髒的事情。相信跟我同世代的人,甚比我年輕更多的人,都被教導認定性教育是難以啟齒的話題。如果有女性談論到性話題,就是傷風敗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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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7
Q:我是曉庭,48歲,丈夫49歲,結婚15年,有2個就讀國中的兒女。我們是北漂族,長年租屋,但老公節儉,租的都是爛房子,前後搬了2次家,最後租的是兩房一廳20坪公寓。但他有囤積癖,沒採光的一間當倉庫,全家就睡在另一間大通鋪,屋況也差,處處壁癌!我從結婚之初就想買房,但他老用南部公婆有房來搪塞,其實我們在北部也住不上,每次陪我看房只是應付,根本沒想認真參與。4年前我終於死心,自己買了一間房子。我告知他總價及搬家時間,希望各攤一半,他卻嫌我買貴買小、離工作地點遠, 拒絕 出錢。就連房貸保證人都不肯當,放話若我房貸繳不起就賣房,千萬不能拖他下水。我對他的無情感到失望,但仍照計畫搬到新家,他沒一起搬過來,從那時分居進入第5年。這幾年他沒幫忙繳房貸,也不肯付孩子學費,每月只各匯3千元到2個孩子帳戶。有次透過孩子要他付學費,他是繳了,卻把每月扶養費減到各只剩1千,不負責任到讓我傻眼!他1個月或更久才來探望孩子,就當盡了父親責任;藉口賺得不多、要付房租及生活費,堅持不肯多給孩子扶養費。事實上,他賺得跟我差不多,而我為了房貸及養育2個孩子,假日還得打工。在我眼中,他拋妻棄子、自己逍遙生活, 拒絕 跟我一起打拼、同甘苦;他卻說當初是我要搬出去,一切都是自作自受,害我心酸又無處吐訴。我厭惡他的自私、不負責任,原本想為了孩子,就讓他搬來同住、不用付房貸,只要每月拿1萬5當家用就好,但如此卑微的要求還是被 拒絕 ! 當初曾擔心他一人生活不會照顧自己,這幾年下來,覺得他對我們母子毫無感情可言,卻還堅持要給孩子完整的家而不願離婚,都是我不好才搞成今天局面!我們形同離婚多年,原想走法律程序,但顧及他是孩子父親,希望好聚好散,他卻根本不理會,到底怎樣才能擺脫婚姻枷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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