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3
郭美懿
面對人口老化與少子化,誰來照顧長輩?照護的錢哪裡來?都是我們即將面對或正在苦惱的難題。據最新調查顯示,台灣原生家庭負擔長者照護的概念已改變,不再將照護責任交由長子或兒子們承擔,不但有高達44%的家庭改由所有子女一起分攤責任,更有12%的受訪者認為應該「自己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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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2
李易紓整理
「遠東首席歌后」楊小萍週二(5/2)傳出離世消息,享壽79歲。她曾唱紅《酒醉的探戈》、《美酒加咖啡》、《夢醒不了情》等經典歌曲,消息一出讓圈內人以及粉絲不勝唏噓。她的演員弟弟楊慶煌經紀人在臉書發文哀悼:「遠東10大巨星,首席慈善歌后楊小萍在台灣歌壇&海外華人音樂市場偉大的貢獻,祝福已跟隨佛祖身邊去天上修行的楊小萍大姐~保祐著演藝圈的大家,許多成名曲及好聽的作品將永遠深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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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1
聯合報/ 記者 林孟潔
國民黨前副祕書長、救國團名譽召集人李鍾桂因患失智症,法院根據她先前簽立的意定監護契約,裁定由李姓堂姪擔任監護人,貼身照顧李鍾桂數十年的秘書認為李姓堂姪照護地點、方式,不符合李鍾桂意願,已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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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86
Q:我是榮山56歲,20幾年前跟已婚A女交往,她為我生了2個孩子,10多年來,我給了她1500多萬元養育孩子及買房,也不斷匯款到孩子帳戶,但存摺由她保管。我聽說她得了癌症,擔心她若有個三長兩短,我為孩子存的錢是否都會變成她丈夫的?要怎樣才能讓有我血緣的小孩繼承這筆錢,不會被她丈夫或其他2個小孩拿走,是否得打官司呢?我31歲有過一段短命婚,離婚多年後才與前女友A舊情復燃,雖然她當時已有家庭,也跟丈夫生下2個孩子,但我們交往過程中,她仍為我生下1子1女,經過DNA鑑定,千真萬確是我的孩子!我們密切交往3年多,孩子出世後2、3年她還每月來我家過夜,直到最近10年才分手。由於她老公在南部工作,偶而才回台北,所以我拿出1500萬元在中和買下房子,讓她跟父母及4個孩子住。房子掛在她名下,我也持續匯款到她及我2個孩子的帳戶裡。雖然她老公似乎不知道這2個小孩是我的,我也只在孩子小時候見過一次面,因為A女不讓我接近孩子們,說這樣會傷害他們。但最近半年A女突然斷了聯繫,發訊息也不理會,讓我焦慮無比;我有一次去按門鈴,跟A女的父親發生衝突,她不僅報警,後來更找律師警告我不能去騷擾他們,我實在很生氣!我想出唯一的方法,是把一切寫出來,每周丟到他們信箱。有一次兒子收到我的信、也讀了,女兒大抵也知道他們是我的孩子,不過我還是沒能單獨跟他們見面,也沒有聯絡方式。我很擔心我給的錢或房子資產,將來無法確實留給有我血緣的孩子繼承,是否有方法可以確認他們帳戶裡還有存款?由於A女工作收入有限,買房錢也是我分數次給付,從各種證據可以知道那是我的錢。我是否有權要求讓我的親生兒女繼承,而不會被她老公跟另兩個孩子奪走或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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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迷瑞 meRui
大家常常說,西方人比起東方人,家庭觀念相對薄弱,我其實沒有很認同。我認識的很多法國人,都選擇住在離父母家近的地方,或是週末常常回家看家人,甚至某些家庭還設定每週日為「家庭日」,讓全家人可以團聚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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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8
諮商心理師 郭彥余
「你這個不知長進的不肖子,枉費我們這麼疼你,整天遊手好閒,老是跟這些狐群狗黨混在一起,真是沒救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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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黃明惠 整理
「兒子把房子賣掉,父母住超商」、「長孫把透天厝賣掉,阿嬤噴漆抗議」,近期兩起社會事件都引發民眾關注,無獨有偶事情都發生在台中。兩件事情會引發討論,就在於民眾討論父母老年到底該不該把財產過戶給子孫;不過俗話說家和萬事興,但只要遇到「錢」的問題,很多時候都會延伸出各種爭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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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7
奧立佛.薩克斯
對於某些新事物,我並不像我阿姨適應得那麼好,或許是因為科技進展帶來的社會變遷實在太快、太大了。我無法習慣看見街上的人們盯著手上的小盒子或把小盒子拿在自己的臉前方,漫不經心地走在車流之中,跟周遭環境毫無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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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和田秀樹
編按:高年級的你, 還是堅持「錢留子孫」?拼命存錢捨不得花,只會落個吝嗇之名;大筆的 遺產 ,更常常成為子女鬩牆的導火線。作者和田秀樹擔任老年精神科醫師35年,診治超過6000名老年人,一年解剖一百例大體,最後他明白,沒有任何人能在年過85歲之後,大腦沒有阿茲海默行神經病變、體內沒有任何癌細胞、動脈沒有任何硬化症狀。換句話說,不論怎麼努力,人終究只能接受年華老去。坦然認老,不是認輸棄守,而是把注意力放在自己還能做的事,從容不迫的面對老年生活,成為一個有格調的高年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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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5
郭美懿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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