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8
郭美懿
許多人自認財產不多、親友關係疏離或覺得觸霉頭,不願預立遺囑,但日前新北市卻爆發黑心里長勾結警察、書記官「偽造遺囑」,將獨居老人的財產遺贈給詐騙集團,得手超過1.4億元!對此,律師蘇家宏在臉書發文提醒,「你不寫遺囑,過世後竟然有人幫你寫?遺產全進詐騙集團口袋」,建議獨居者都應有寫遺囑的習慣,讓「真遺囑」來保護你一生奮鬥的成果,溫暖你的家人。
閱讀更多
2024-09-09
郭美懿
想像中,出家人的修行不沾凡塵,大林慈濟醫院臨床宗教師顧問釋普安卻「入世」得很。安寧病房的工作,讓她經常需要握著臨終病人的手,或試圖平靜面對至親即將離世而歇斯底里的家屬。她照顧的也不只是佛道教徒,更多是其他信仰或無神論者,甚至打破戒律,陪著病人一起翻聖經、唱詩歌。18年來她如同擺渡人,為上萬名病患送行,有市值逾百億的企業總經理、不識字的童養媳阿嬤、也有大半輩子關在監獄裡的黑道流氓,甚至是出生僅48天的新生兒。她說,來到臨床後,對「苦難眾生」4個字有了更深刻的感受,「安寧病房,是最好的修行道場。」
閱讀更多
2024-08-28
郭美懿
據健保署統計,台灣2022年使用安寧療護服務者已達6萬7千多人,癌症病人過世前一年接受過各種形式的安寧療護者,比例也超過61%。安寧病人身體的病痛,能透過先進醫療獲得一定程度的緩解,但身心靈性的困頓,該從何處得到撫慰?所謂「靈性關懷照顧」,便是由此應運而生。一般以為「靈性關懷」與宗教信仰相關,事實上它更著重引導末期病人找到生命價值與意義、圓滿心願,學習因應即將發生的事。「目的就是生死兩相安,讓離開的人放鬆、沒有遺憾地往前走,而活著的人可以帶著祝福、思念,走他該走的人生。」
閱讀更多
2024-07-10
蘇家宏 律師
單身女性千千父母均在早年過世,從小由哥哥嫂嫂扶養長大,不料成年後哥哥也車禍身亡。千千看報導發現,許多單身人士死後財產被充公,若要避免這個情況,可以怎麼做?她能把遺產分給嫂嫂和姪子嗎?
閱讀更多
2024-07-10
蘇家宏, 游婉琪
很多人誤以為,自己一輩子辛苦賺的錢,過世後,理所當然會留給 血緣 最親的親人。即使自己沒有結婚生養小孩,但只要兄弟姊妹育有小孩,自己的財產未來就可以交給他們繼承。事實上,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無論是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以及他們的子孫,都不是法律規定的繼承人,除非有特別以遺囑指定要把財產遺贈給他們,否則,他們對於遺產沒有任何權利可以主張。換句話說,只要我們活得比所有「法定繼承人」還要久,而且又沒有事前寫下遺囑,在沒有任何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遺產就是無人繼承的遺產,依法「無人繼承」的遺產全部由國家取得。
閱讀更多
2023-12-14
林靜君談心室
你總是容易被特定的人或是事情惹怒,有時情緒反應大到旁人都覺得異常,但自己心裡就是過不去,這是怎麼了?
閱讀更多
2023-09-21
呂秋遠
編按:據內政部統計,2020年有小孩的核心家庭佔比僅佔33.1%,家戶中僅夫妻的比例則為20.3%,較2012年增加3.5個百分點,等於9年間增加了43.4萬戶。許多夫妻選擇當頂客族,過自己的生活,但要注意若另一半去世,而雙方長輩也不在,夫妻倆打拼一輩子累積的財產變遺產,恐怕就得跟對方的兄弟姊妹「共同分配」。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日前遇到一對同為50多歲的夫妻,先生因癌症入院多時,近日病情加劇,先生交代後事遺產,卻赫然發現兩人膝下無子,且先生的父母也已過世。依照繼承順序,太太必須跟小叔共同繼承先生名下房產,如果小叔想處分,太太恐怕得拿錢買回住了大半輩子的房子,甚至無法再住。這件事讓不少人感到驚訝,為何夫妻倆共同打拼的資產,在另一半走後卻可能要跟「別人」分?對此,律師呂秋遠提出5招因應,避免感情不睦的手足來分遺產。但他也提醒,人活著財產才有意義,好好活著、好好花錢,別讓財產變成遺產。
閱讀更多
2023-09-08
林靜如, 鍾依庭, 彭志煊
我很感激當時父親的醫生,他建議我們拔管讓父親逐步學習自行呼吸,因為他判斷父親或許因為長期和纖維化的肺共存,所以呼吸指數本來就沒有一般人好,可以讓他試試看在及格邊緣拔管。
閱讀更多
2023-08-25
申紀律
所謂建立良好的關係,並不是刻意去尋找對自己有好處的人,而是去發掘周遭的人對自己有著什麼樣的意義。當我能夠明白他出現在我身邊的意義時,關係中的痛苦和不幸就會產生截然不同的正向共鳴。擁有能夠找到這種意義的眼光,正是我們應該培養的能力。
閱讀更多
2023-08-23
郭美懿整理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閱讀更多
1/ 7
第 1頁,共 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