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0
康哲偉
編按:作者曾擔任知名職場雜誌副總編、財經管理雜誌副主編,在邁入中年,全力拚搏事業之際,卻遭逢父親意外跌倒,短短一年,時年79歲的父親由健步如飛到二度跌倒臥床,全職照顧的母親也因心神、體力不繼出了車禍,於是家人分工、醫療、財務、看護與 法律 等問題紛沓而至。父親逝去後,他決定分享自身經歷,企畫這本給上班族看的「知老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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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郭美懿
過世家人留有債務時,常會產生「拋棄繼承」的狀況,但有些人為了減稅或其他因素而選擇拋棄繼承,卻因為沒注意箇中眉角,導致意想不到的結局。律師蘇家宏近日在臉書分享一個案例,一位婆婆為單獨繼承丈夫遺產,給了兒媳500萬元要求放棄繼承權,沒想到媳婦發現自己懷有遺腹子,收了500萬後再靠新生兒成功繼承,把婆婆「反將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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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郭美懿
丈夫離世後,媳婦到底有沒有義務奉養公婆?日前有網友在FB社團發文表示,公公生前將可收租的房產過戶給3個女兒,另留了一間透天厝給原PO老公繼承。沒想到丈夫今年過世後,透天厝由她與2個未成年子女繼承,3名大姑竟以「繼承遺產就要扶養婆婆」為由,聯手要原PO簽署協議書,包括給婆婆孝親費、負擔日後生活醫療費、夫家人可住透天厝等,讓原PO傻眼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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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金熹暻
有個小故事讓我切身感受到,不婚不生的女性幾乎一生都會因為沒有孩子而被貼上負面的標籤。這是在二○一九年秋天,前公平交易委員長趙星郁( 조성욱 )舉行人事聽證會時發生的事情。某國會議員在提問過程中突然問道:「妳還沒有結婚吧?雖然個人發展很好,但還是希望妳能對國家發展有所貢獻。」趙前委員長當時是五十五歲的不婚女性。那位議員沒有停止無禮的行為,他繼續問道:「出生率低會毀掉我們的國家,如果像候選人這樣優秀的人有生育的話,我就認為是滿分的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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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金熹暻
長期以來,所有制度與產業都把結婚、組建家庭視為完全成年的唯一方式,並且賦予這件事絕對的價值,在這樣的社會中,我們很難想像出新的生活方式。或許也正因如此,若有人不遵循這條單一路徑,往往就會被認定為有某些缺陷或原因。剛開始寫這本書時,一位二十多歲的不婚女性對我說的話似乎就是出於這樣的猜測。她說她對於「獨自生活」到老感到好奇,如果能將其出版成書那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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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呂秋遠
呂律師您好,我今年56歲,兒子與女兒都將近30歲了。我跟我先生都有正職的工作,也各自負責部分的家庭生活費用。幾年前先生外遇,他開始挑剔家裡的所有大小事,然後發脾氣以後就離家。如果回家,就會把電視打開,鬧得我無法入睡,要我自己開口離婚。不過,當時因為孩子不希望我們離婚,會變成不完整的家,所以我忍住了。但是這幾年我買了新房子以後,面對先生的外遇與冷淡,我開始思考要不要離婚的問題。孩子現在竟然說,離婚是我們的事,他們不想介入。面對每天女兒熱戀不在家、兒子忙工作,我覺得人生失去了方向,請律師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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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胡肇芳 整理
台北市1名15歲少年上週四(10/17)無照駕車,「油門當煞車」失控撞進小吃店釀3死2傷,3個家庭也因此破碎。這名闖禍的少年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士林地院少年法庭週五(10/18)訊問後裁定收容,並解送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死者家屬也對少年提出過失致死告訴。外公返國後到案說明,他說自己把鑰匙放在很隱密的地方,不知道外孫把鑰匙拿走,外孫都沒有跟他說,外公也說「會向死者家屬道歉。」他的父親日前現身鞠躬道歉表示,「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對此,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指出,「小孩成年之前,父母負連帶責任」,強調「要好好教啊!」,另外,車主為少年外公,也將通知到案,依過失致死罪函送士林地檢。靖娟基金會則認為,無照駕駛肇事逐年攀升,台灣對無照法令罰則過輕,「代價不痛不癢」,近5年無照駕駛涉入交通事故案件每年平均4萬起以上,造成約7萬人死傷,且案件量成長幅度高達約22%,顯示我國無照駕駛違規事故的嚴重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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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黃靖文
我國《病人自主權利法》於2019年1月上路,是亞洲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 法律 ,5年多來累積8萬多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只是,若以我國成年人數來推算,簽署比率還不到1%。《病主法》最大推手、前立委楊玉欣,本身受罕病所苦。她說明,人生充滿無常,我們都會無法預期何時遭逢意外,在意識清楚時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是立刻要做的事」。她認為,接受、拒絕醫療行為是基本人權,政府應全額補助預立醫療決定的諮商費用。前身為病人自主研究中心,現在於第一線推廣預立醫療決定的為愛前行基金會副執行長邱宇晨坦言:「在台灣,即便是年過六旬的退休族,都認為自己離生死議題還很遠,更遑論年輕族群。」(原文刊載於2024/8/20,數據更新時間為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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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123
Q:我是健榮,今年48歲,老婆32歲,10年前奉子結婚,現在育有10歲兒子及5歲女兒。我很喜歡孩子,兒女也很黏我,我很愛我的家,但妻子說謊成性,2個月前更被我發現她外遇,讓我不知如何是好。我想離婚,但不捨兒女遭到家庭破碎的痛苦,我老婆也一直求饒,表示不會再犯,我能相信她嗎?我到底應該怎麼辦,我實在難忍這種狀態。我收入還算不錯,因此老婆生完老二後就辭去設計工作,偶而在家接案,賺點零用錢,家用全是我出的。或許因為出身貧困,她擔心別人瞧不起,很愛吹噓說謊,像英文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開過保時捷跑車或認識哪位名人等。即使在一起10年,她也常對我說這類無聊的謊話,我聽厭了,就有點不想理她。或許因此她才會外遇吧!2個月前她滑手機睡著,我才看到她手機上有男人的親密照,也看到雙方的LINE對話,才知道最近幾個月她藉口跟女性好友聚會,其實是跟男人過夜!手機上還有許多她搔首弄姿的大頭照,追問下才知道,原來女兒開始上幼稚園後的這1年來,她在交友網站上找男人,我猜或許也跟他們上床過,只是半年前認識的這個男人交往較久、較深入!我懷疑她是否還跟那些男人援交,不敢繼續逼問下去,否則以她接案賺的外快,怎麼買得起許多名牌包?我曾問她這件事,她都說是二手貨,我信以為真,因為虛榮的她只會把二手貨說成全新貨,不知她是隱藏更嚴重的狀況。我當然很氣憤,提出離婚,但她不願意,說她愛小孩也愛我,因此不想離開家,但我覺得她又在說謊了,如果愛我怎會出軌呢?回想起來,婚前她曾說過國中時遭繼父朋友性侵,繼父要她別聲張,因此她對自己的身體自暴自棄,當初我們也是相識隔天就發生關係,我都忘了她有如此黑洞!我曾私下問兒女,他們都不希望爸媽離婚,能繼續維持4人快樂的生活。但我實在吞不下遭背叛的氣,這2個月來對她沒好臉色。雖然她一直道歉求饒,但我無法正視她,也把過去交給她管的薪水收回來自己管,一點也不想交給她。我不知道現在通姦除罪後,是否能要求妻子賠償精神損失?我不是想要錢,而是覺得要懲罰她來為自己出一口氣,否則生活無法持續下去。但想到可愛的兒女,我也無法真的離婚把她趕出去,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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