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6
郭美懿
時下年輕人買房大不易,不少爸媽都會選擇幫小孩買房、繳房貸,特別是兒女即將結婚時出點力,讓小倆口順利成家。但律師蘇家宏在粉專分享案例,表示有家長為兒子買房,沒想到兒子訂婚後把房產過戶給未婚妻,不到2個月兩人就因籌備婚禮鬧到分手。這對爸媽得知後如晴天霹靂,驚問:「難道房產就這樣成了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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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借名登記,是我國人常見的一種財產管理方式。但令人困擾的是,如何要求 返還 ?借名登記關係,通常發生在親屬,或是一起投資的朋友之間。背後的原因動機,不一而足,五花八門。諸如,家屬貸款可以有優惠利率方案,因此就用他的名義登記購置房產。打官司期間,不方便把自己真實的財產情況公開,避免新增困擾,所以買房也借用親屬名義登記。而若是,父母使用子女的名義購置房產,一開始可能覺得自己可以掌控,小孩一定會聽自己的話,隨時要取回沒有問題。但隨時間經過,孩子長大,甚至結婚有配偶,父母年邁,其他小孩覺得不公平或擔心未來有分配財產的爭議,此時父母要跟孩子說「房產登記回來?或是「登記部分持份給其他兄弟姊妹?」許多時候,都會遇到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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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周冠男
散戶投資人喜歡高股息或高收益金融商品是全球性現象,不是台灣投資人獨有的迷思,投資標的配發現金收益時,投資人會非常「有感」,畢竟是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相較於股票、債券、選擇權和期貨等每天本金大幅震盪、搞不清楚到底有沒有「賺到錢」的金融商品,投資高股息或高收益金融商品能收到現金的感覺真是太美妙了。這正是心理偏誤的具體呈現,為什麼一定要拿到現金才是有賺錢,難道股票和債券帳戶裡還沒變現的錢不是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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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郭美懿
夫妻帳戶共用是常見的事,但若銀行帳戶持有人過世,配偶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便逕自領出存款,就是觸法!新竹一位蕭姓男子身後留下進千萬遺產,其陸籍配偶陳女卻持蕭男生前交付的存摺、印章,私自到銀行取款,前後共計約887萬元,事後遭蕭男家屬提告。新竹地院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有期徒1年。陳女因為不想被入獄,將侵佔的遺產全數歸還,並另賠30萬,取得家人和解,最終獲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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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許多失智症患者的親屬,是在接手照顧患者,甚至在患者身故後,才驚覺「失智爸媽的財產竟然都已經被過戶(不動產)、被轉/領出(存款)、或保單變更受益人(甚至解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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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陳豐年
2010年間,已經高齡79歲退休的老王被A銀行以電話告知定存快要到期了,所以就前往銀行,打算要辦理續存。到了A銀行後,理財專員小黃在幫老王處理定存的事情時,就跟老王說:「伯伯,我看你的錢一直存在定存耶!但是現在投資型保單的利率隨便都比定存還高,而且年齡超過80歲就不能再購買投資型保險囉!看你要不要乾脆把錢拿來買投資型保單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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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
建業法律事務所
子女奉養父母天經地義,連法律也規定,若成年子女對父母親不聞不問,可能構成遺棄罪。但如果因經濟因素,或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沒有善盡扶養責任,情形是否會有所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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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張先生的父親,在去年過世了。生前他本來也想留下遺囑的,但總有一些顧忌,因此沒有把這個想法付諸實行,沒想到在檢查出胰臟癌後只不過一個月,老天爺就把他給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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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李冠和律師
過去常聽到父債子償的故事,例如孩子一出生就背負父親幾千萬的債務,永無翻身的一天。這件事在民國98年6月10日,民法改成「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全面限定繼承)後就不再發生了。當時民眾一片叫好,認為是德政。然而律師看過太多誤會此制度的當事人,以為從此限定繼承不用辦,後悔當時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陳報遺產清冊(即限定繼承),緣由為何呢?一定要陳報遺產清冊嗎?讓律師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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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
聯合報/ 記者 林麗玉
今周刊編按:行天宮爆發受贈爭議,根據《鏡週刊》報導,台北市1名87歲、罹患輕微失智症獨居老翁,瞞著女兒將市價逾億元的9戶房產捐給行天宮,老翁女兒稱老父親表示廟方承諾會照顧餘生,但房產過戶後就沒人聞問,甚至簽約之前,都沒有告知家屬。對此,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表示,當初是老翁主動到廟裡表達捐贈意願,當時他很健康,廟方也未承諾照顧餘生,程序一切合法。周二傍晚行天宮也發出千字文聲明強調,行天宮推行正信理念,於本案處理合情合理合法,希望當事人不要受此事件影響心情,並希望其家庭能相處融洽。至於行天宮是否有照顧老先生的意願?行天宮說,是否照顧老先生應與其捐贈行為無關,行天宮本於慈善的立場,給予需要的民眾關懷,在合情合理的請況下,會持續關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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